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顾艳华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顾艳华(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艳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艳华利用担任青海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个人利益,伙同他人多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qwfb/51891.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