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明确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11项行动重点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方案》明确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11项行动重点,分别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依法保护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办好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加强对涉伪劣商品合同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开展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聚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重点解决军属证办理、军人军属待遇保障及抚恤优待、英烈荣誉权和名誉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因案致困等突出问题;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等。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更新、调整、巩固、完善各项办案机制,努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方案》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办案力度,彰显专项行动对办案的促进作用,加强类案监督,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经验交流互鉴,及时宣传总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fzyw/202402/t20240228_6318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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