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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曙光:“半路出家”的检察之花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生活中的她,直爽乐观,活力时尚,是个韵味十足的超级辣妈;法庭上的她,正气凛然,气势如虹,是个霸气十足的女公诉人,她就是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陈曙光。

  

      半路转行干检察

      干检察,这对原本传播专业毕业的陈曙光来说,真的是“半路出家”。为了尽快成为行家里手,她从考进检察院那天起,便捧起法律书籍苦心攻读、潜心研究,仅用两年的时间就拿到了法律学士学位并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并由一名公诉新兵逐渐成长为办案尖兵。从检五年来,经办公诉案件200余起,无瑕疵,有罪判决率100%。

  

      “走心”才能办好案

      2014年12月,陈曙光承办一起轻伤害案。嫌疑人孟某与邻居郝某因宅基地纠纷引发殴斗,郝某被打致轻伤,但孟某拒绝赔偿。提审孟某时,陈曙光得知孟某曾经是一名军人,更是将儿子送到了部队保家卫国,是一个讲正义、知荣辱的老兵,对他的冒失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惋惜。“向你这样在部队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怎能犯这样的错误呢?”触及到这个话题,孟某也很懊悔,但就是执拗地不认赔偿。陈曙光对孟某讲起了清代大学士张英的“千里休书只为墙,让他三分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故事,又从父母不良行为会对孩子成长进步产生负面影响进行开导。面对陈曙光的耐心劝解,孟某终于放下了心里的执拗,表示愿意对郝某作适当的赔偿。陈曙光又说服了郝某,最终使两家人握手言和。这起原本机械司法案件在陈曙光的“释法说理”下变成了能动司法,不仅让孟某获得了从轻处罚的结果,更化解了因此事产生的邻里矛盾和对立。

  

      唇枪舌剑不畏难

      2015年末,陈曙光在承办一起徇私枉法、受贿案时,第一次提审,陈曙光就尝到了什么叫“难斗”。一直拒不认罪的涉案人原是司法界的一位干部,面对陈曙光的讯问不屑一顾,还摆出官架子,对陈曙光做的笔录指指点点……陈曙光毫不退缩,义正词严地让其认真核对笔录签字确认。庭审那天,旁听席上近百人,陈曙光镇定自若,步步紧逼地向涉案人发问,并通过条理清晰、环环相扣的分组举证,以及有的放矢、细致缜密的辩证,有理有据的向法庭证明涉案人的犯罪事实。在辩论阶段,涉案人还在竭力为自己开脱,辩解自己不懂法……陈曙光起身回应道:“你身为司法者,今天当着法庭,当着这么多旁听者说自己不懂法,不觉得幼稚可笑吗?不懂法,请问你以往是怎样给百姓断案的?怎样当上领导的?”陈曙光铿锵有力的话语,令涉案人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头。最后,涉案人当庭认罪悔罪。
 
    陈曙光,以一名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在法庭这个无烟战场上捍卫着国家法律的尊严,以质朴无华的精神、辛勤奉献的汗水,浇灌出一朵亮眼的检察事业之花。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jcwh/jcfc/201710/t20171009_3908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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