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廉政教育

以公仆之心 践行为民之举 ——铁岭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优秀党员示范岗”和“来信来访办理流动红旗”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铁岭市检察院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窗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动干警立足岗位、争当先进,以公仆之心践行为民之举,为铁岭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强大的力量源泉。

  

  新举措:亮身份树标杆,践承诺当先锋

  

  1月31日,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对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党建的引领作用提出了新要求:“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在实践中磨砺党性、在办案中冲锋在前,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过程中体民情、察冷暖,各级院要通过在12309服务中心设立党员示范岗,挑选政治性强、业务能力优的党员干警负责窗口工作,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建品牌打出去,实现服务群众与案件办理效果双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先锋党支部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铁岭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优秀党员示范岗”,为在接访、办信中表现突出的同志授予“来访来信办理流动红旗”。

  

  

  

  (一)标准要求。“优秀党员示范岗”“来信来访办理流动红旗”应当符合和展示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把先进性要求体现在工作岗位上和实际成效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严明、勇于担当负责、吃苦耐劳肯干、能力素质出众、善于团结同志、保持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突出。“优秀党员示范岗”“来信来访办理流动红旗”在此基础上更加优秀、更加严格。

  

  (二)评选办法。把“一岗一旗”创建活动情况列入每季度召开的第六检察部党支部党员大会议程,由支部书记进行讲评提醒,督促党员爱岗敬业、发挥作用;根据履职尽责实际情况,采取书记提名、党员推荐、个人自荐、共同评选、民主监督的方式,评选出“优秀党员示范岗”“来信来访办理流动红旗”人选并予以公示,宁缺勿滥,登记在案并成为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真正起到示范榜样作用。

  

  (三)民主监督。党员作用的发挥立足于本职岗位,展现在群众眼中,反映在思想、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监督,群众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党员可以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每季度党员大会、每月党小组会上,发表个人看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提高认识,共同学习进步。

  

  促成效:“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制度+创新”打造特色办案模式: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其中一环,助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构建以党建为引领、以“司法救助+多元救助+跟踪回访+志愿服务”为内涵的办案模式。既立足当前,为被救助人解决经济上物质上的困难,解燃眉之急;又着眼长远,让他们在心理、生活、就业等各方面得到保障。

  

  “党建+业务”延续司法救助温情:以党建引领司法救助案件回访工作,切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效能。在铁岭基层建立党建联系点64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2件8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0余万元。

  

  “联动+排查”挖掘拓展救助线索:通过大数据排查近三年农村地区司法救助案件,向乡村振兴、民政、妇联和残联累计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210件,共138户151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关怀对象,涵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群体,实施动态监测,深化精准救助。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djgz/202303/t20230303_40282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