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上的检察身影——上海市检察机关涉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素描
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今年4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座谈会暨《企业员工商业秘密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发布会在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举行。
今年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参观上海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
今年1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就倪某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出庭支持公诉。
在上海市检察院与同济大学联合研发开设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中英文课上,学员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讨论。
上海长乐路,金发碧眼的外国友人骑着共享单车驶过老居民区,这是时下正流行的“City Walk”;外滩,“Hi魔都”的欢迎语闪耀,万国建筑博览群璀璨夺目……东西方文化交融,一切都展示着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独特魅力。
数据可以更加直观地透视上海建设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速度。2023年,上海实际使用外资突破24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口岸贸易额达10.7万亿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3.6%,保持全球城市首位;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达4915.8万标准箱,连续14年排名世界第一。
频繁的国际经济往来,同时催生了海量的跨国法律需求,知识产权保护又尤为受各方关注。
据了解,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602件8255人,其中,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910件4454人。这些案件的涉外因素包括权利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案件相关权利关系涉及国际法律规则、被告人为外籍等。
三年前,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上海提出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这对检察官来说是一道艰深的考题——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因专业技术壁垒导致办案难,再加上涉外因素,如何才能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找到实质法律关系?怎样才能服务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引子·一个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在中国得到有效保护的故事
今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的德国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徐大全简要讲述了企业知识产权在中国得到有效保护的故事,并对上海司法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表示感谢,认为这为博世中国研发基地落地上海奠定了基础。
7月23日,记者在上海见到了这个故事的亲历者之一——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史晓俊,他为我们讲述了故事背后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2年初,博世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耗时多年、花费巨资研发的产品,投放市场没多久,市场上就出现了功能相近、价格低廉的竞品。颇为蹊跷的是,曾在博世旗下子公司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王某某、郑某某几年前跳槽,去的正是生产竞品的海云公司(化名)。
博世公司是在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如何高质量办好这起案件?
审查逮捕阶段,长宁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密切沟通,指引博世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侵权产品的获取路径,并提供对案涉秘密点载体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同时,深挖犯罪线索,发现海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除与王某某、郑某某合谋侵犯博世公司的商业秘密外,还存在非法使用其原先所任职的某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遂要求公安机关将其追诉到案。
经多方取证查明,任职期间,王某某、郑某某合谋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存储于博世苏州公司的智能助力器样机并将其带至海云公司。此外,郑某某通过邮件外传、拍照存储等手段非法获取相关图纸、客户技术文档。2023年1月12日、5月23日,王某某、郑某某及张某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移送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又了解到,博世公司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为重新恢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升级数据泄露防护系统开展了若干工作。通过调取对应书证材料,最终追加认定补救费用并计入其损失金额。”史晓俊介绍。
今年4月15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某、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各并处罚金20万元。4月29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单位海云公司罚金50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依法办案·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7月29日在北京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依法规范办好涉外案件和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方面,当中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境内受到侵害时,检察官应将其视为具有相同诉讼地位的被侵权主体,严格依据我国缔结的相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国内法律依法认定侵权犯罪事实,精准追究责任,帮助挽回损失,在程序、实体两个维度做到依法平等保护;另一方面,我们对本国或者外国籍犯罪分子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也依法平等进行处理,同责同罪同罚。”上海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主任谢飞说。
知名品牌产品遭遇“假货”“盗版”是最头疼的问题。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打击此类侵权犯罪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升外商投资信心——
闵行区检察院办理的倪某某等销售假冒“AirPods”“AirPods Pro”等“苹果”品牌注册商标案,精准打击侵犯“电子化商标”的新型侵犯商标权犯罪;
虹口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马某某等22人假冒“先正达”“富美实”“巴斯夫”等品牌农药注册商标系列案,明确涉外案件审查思路,确认相关权利人在我国境内对上述商标均享有相应品类的商标权;
杨浦区检察院办理的某网络平台销售盗版《新概念英语》案,针对9名被告人的一系列侵权行为构成犯罪产业闭环,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净化市场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检察机关面对境外主体侵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同样予以坚决而有力的回击。
2022年2月,曾任职C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师郑某某接受了从事咨询中介的某外国独资公司的电话访谈。在明知实际咨询方系境外组织的情况下,仍将掌握的C科技有限公司先进工艺研发进展和投产规划、现有产品实际产能等商业秘密通过咨询中介公司非法提供给境外的组织、人员,并从中牟利。
2022年11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7月,法院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此同时,国家安全机关也会同相关部门对涉案咨询中介公司进行公开执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第219条之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司法机关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把握新罪名的构成要件,严厉打击境外组织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间谍犯罪活动,依法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助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履职有序·保障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
上海市检察机关平均每年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约500起,在知识产权总办案量中占比超过一半。怎样才能做到规范化办理,真正实现高质效办案,是他们一直深入思考的问题。
“上海市检察机关聚焦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机制,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特点,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围绕权利人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的保护探索出一系列创新、特色工作机制。”上海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检察官陆川告诉记者。
“每案必告知”“每权利人必告知”是上海市检察机关作出的承诺。原来,上海市检察机关针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类型多元化、涉外资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中英双语告知制度,实现对中外权利主体诉讼地位、诉讼权利等方面的平等保护。
例如,在徐汇区检察院办理的夏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权利人系注册于卢森堡的门窗领域全球知名企业,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权利人诉讼权利、认真听取主要诉求,并及时与对方沟通诉讼进展、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情况,做到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权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案件判决后,卢森堡大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发来感谢信,对检察机关专业的办案能力以及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作的努力表示由衷感谢。
在权利告知基础上,上海市检察机关注重在办案过程中进一步保障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程序。例如,设立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人、鉴定专家和律师围绕案件办理的“四见面”制度,为防止权利人商业秘密二次泄露而制定《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保密工作指引》并落实律师保密承诺制度,等等。
只有规范办理涉外案件,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厘清权属关系,才能高质效办好涉外案件。静安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实业有限公司、朱某侵犯“芭比娃娃”玩具著作权案时,先后克服了两道“涉外难关”:一方面,针对权利人主张作品的内容模糊或者不确定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调取权利人主张被侵权作品的设计图纸、创作资料及出版声明等书证,并按照境外取证要求,规范调取公证书、使领馆认证等证据材料,确保境外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针对权利人、犯罪嫌疑人及公安机关分别提交的鉴定意见相互矛盾的情况,检察机关对刑法打击的复制行为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改编行为如何界分、作品比对的具体方法、类似案件国际判例等专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最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法作出准确认定。
追赃挽损·探索犯罪嫌疑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
与其他刑事犯罪不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具备很强的经济属性,能否在办案过程中帮助权利人追赃挽损,是衡量办案“三个效果”的重要因素。
“我们立足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打击侵权犯罪的同时,注重对权利人损失的赔偿和权利‘恢复’,对有调解意向的双方当事人,由检察机关依法审查,综合考虑侵权损害情况、主观过错、侵权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在起诉前促成犯罪嫌疑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陆川介绍,2019年至2023年,上海市检察机关累计促成犯罪嫌疑人向权利人赔偿5.28亿元人民币。
例如,在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的某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方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检察机关安排被告单位与日资权利公司座谈,并特聘商业秘密领域法学专家作为调解员,促成权利公司与侵权公司通过有偿使用、专利返还、合作经营等方式一揽子解决民事纠纷。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了解双方履行判决情况并进行实地回访,日资权利公司对检察机关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良好法治环境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并进一步扩大在华投资规模。
人才培养·专业化队伍是办案的底气
“This lecture directly pertained to the research topic of my master's thesis. Thank you for organizing such an engaging session, it was truly memorable, and I gained valuable insights and knowledge.”(本次课程与我硕士论文的研究课题直接相关。感谢组织这样一场精彩且令人难忘的讲座,我从中获得了宝贵的见解和知识。)一位参加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济大学联合培养知识产权硕士项目的外籍学生在课后这样评价。
原来,2024年上半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的要求,上海市检察院与同济大学联合研发开设“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中英文课程,由上海市三级检察机关院领导、资深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担纲主讲,与高校教授共同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介绍中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
“班内除中国学生外,还有来自俄罗斯、南非、伊朗等国家的学生。刚接到讲授任务的时候,我深感压力与责任。整个备课、授课过程,既是在向国内外学生展示我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也是对自身的一次历练,从中发现了我们办案中需进一步提升的地方。”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王新新说。作为授课团的10名成员之一,她用全英文讲授了《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检察实务》。
以授课团为代表的涉外法治人才,或许正是上海市检察机关每年能够高质量办好500余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底气。
据了解,上海市检察院自今年4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部以来,加强核心技术领域案件办理力量,谋划与知名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全力推动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检察队伍。
跨国交流·扩大知识产权检察“国际朋友圈”
时光荏苒,记录上海涉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步履不停。
今年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弗朗西斯·高锐访问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
2022年,上海市检察院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共同举办“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的路径与边界”圆桌论坛;
2021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受指派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与IP Key(中国)联合举办的中欧知识产
权检察官最佳实践小组研讨,与欧盟知识产权局、欧盟检察官组织等16位欧洲知识产权司法执法专家进行深度交流;
2018年,上海市检察院获2017年度全球反假冒国家公共机构最高贡献奖;
…………
近年来,不断有知识产权相关国际组织和知名学者到访上海,上海市检察机关也始终与外国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持长期高效的沟通,让“知识产权检察”这张名片在国际上闪亮,不断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y.gov.cn/xwdt/jcxw/103474.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