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志毅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广东省肇庆市政协原副主席赵志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志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志毅利用担任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赵志毅退休后,利用原担任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8/t20240801_6622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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