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甘肃张掖:让种子在法治的阳光下“发芽”
时间: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现在是玉米制种的关键时期,回到工作岗位后,我一定组织企业员工抢抓农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近日,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对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肖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肖某某表示。针对此案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该院能动履职,推动制种产业系统治理,确保制种产业健康发展。
张掖市是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玉米制种面积多年稳定在100万亩左右,年均产种量4.2亿公斤,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占全国的41.6%、45%,年产种量占全国45%以上,供种量近50%,“张掖玉米种子”是全国唯一的农作物种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在办理涉种案件时,张掖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密切协作,共同研判案情,走访种业合作社和乡村集体组织,听取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当地玉米制种行业无证生产、侵权生产、私留倒卖等现象,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突出,且存在因制种企业之间不当竞争和拖欠农民制种款引发信访问题,今年1月,张掖市检察院出台《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检察长主动了解企业法治诉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搭建起检企协作的法治化平台。
与此同时,张掖市两级检察院分别组织干警走访市农业农村局、种子产业协会、农村玉米制种合作社等单位团体,并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问需于企,问计于民,围绕整治制种行业乱象、打击非法经营犯罪、保护种子产业知识产权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开展玉米制种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和加强种子产业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共办理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新品种套牌侵权、超范围生产经营、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违法犯罪案件34件57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种刑事案件4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件。
此外,张掖市检察院还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全市“种业安全”保护共同体,推动种子安全领域社会治理;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聚焦种子产业司法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工作质效;联合嘉峪关、酒泉、金昌、武威等五市检察机关签订《关于建立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开展玉米种业司法保护工作,为河西五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张掖市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49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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