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全链条守护“她权益”
时间:2024-05-3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一置业公司招聘招标审价员,将性别限制为“男性”;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等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女性不脱毛被商家暗示为猩猩……近日,上海检察机关发布一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包括妇女就业平等权保护、规范母婴设施建设、保护女性消费者权益等多领域案件,呼吁社会各界破除障碍、破解难题,全面解决女性权益保障难的问题。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创新全链条保护机制,进一步落实女性权益保护,增强女性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问题展开调查。
城市关护“她视角”
徐女士在静安区某商场使用母婴室哺育时发现,这里长时间没人保洁、尿布台锁扣损坏无人维修、没有热水和洗手液……
“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静安区共有28处依法设置独立母婴室的公共场所,然而不少场所却重建设、轻管理,导致有使用需求的妇女无法正常或有尊严地使用母婴设施。”静安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毛文静说。
根据我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包括上海在内的中国15个大城市的户籍人口中,女性数量都超过了男性,外来人口中女性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越来越多女性进入城市居住生活。2021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打造“妇女友好型城市”。
然而,快速增长的城市女性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一方面,传统市政建设存在一些对女性不友好的现象,诸如母婴室缺乏管理、公共场所女厕位显著不足、道路照明不足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等;另一方面,性别歧视处置、家暴维权、性骚扰处置、被拐妇女救助等女性权益救济渠道仍需完善。
在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嵌入“她视角”,正视“她需求”,成为上海正在面临也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履职的重要方向。
全面保障“她权益”
在发现母婴室设备缺乏管理后,静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先后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并专项治理,填补超大城市治理缺失。
据了解,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女性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损害女性权益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形。有美容店海报用猩猩隐喻多毛体态女性,黄浦区检察院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查处线上、线下相关违法广告和宣传,引导尊重和关爱女性的社会风尚;残疾人专项招聘会上有岗位明确只招“男性”,松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就此向区人社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保障残疾妇女平等就业权。
截至目前,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办理包括妇女就业平等权保护、母婴室设施整改、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承包土地权益、制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37起女性权益保护案件。
对于各类侵犯女性权益犯罪,上海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医院护师通过非法渠道采销九价HPV疫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准确认定涉案疫苗数量及销售金额,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其提起诉讼;上海某酒店经理对实习员工性骚扰,杨浦区检察院实际走访案发地、询问相关证人等,逐一击破被告人不实辩解,精准指控犯罪,维护妇女性自主权。
对于女性困难群体维权难问题,上海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综合履职解决急难愁盼。离异母亲被阻碍探望儿子,宝山区检察院依法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帮助母亲争取孩子探望权;闵行区检察院为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并对其予以司法救助,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禁止对申请人实施家暴。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女性权益受损案例通过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得到救济,一个阶梯式、渐进式的检察保护模式正在成型。
协同支撑“她力量”
经历一次次家暴后,王女士鼓起勇气向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救助她的不仅有法援律师,还有检察官提交的《支持起诉书》,支持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给予司法救助;公安机关同时向其丈夫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法院最终作出裁判:“禁止丈夫对王女士实施家暴”。短时间内,公检法司四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破解被家暴妇女保护难题。
“保护那些处于‘阴影’之下的妇女儿童群体,不能仅靠检察机关一家发声,需要持续深化‘检察+’协作模式,形成女性权益保障的工作合力,共同当好女性权益的守护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万力说。
据介绍,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检察+妇联”工作模式,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推出指导案例和操作路径;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作用,引入女性志愿者参与办案全过程;组织开展法治进社区等活动,加强女性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力度。
而在未成年女性保护方面,上海检察机关通过一体综合能动履职,积极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通过与相关单位联合建立全覆盖式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共建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平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三方协同机制,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开展对未成年女性的综合保护救助工作。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祥云说:“我们将继续秉持‘检护民生’理念,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总抓手,以协调共商、凝聚共识为总基调,将检察履职与上海超大城市治理相融合,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共同携手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y.gov.cn/xwdt/jcxw/101778.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8检察日报:登门问计 ...
- 2024-11-28统筹发展与安全 依法...
- 2024-11-28强管理 促发展 完整...
- 2024-11-28切勿贪“财”与“色”...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北疆检察护民生丨锡林...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