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腐败案例

说案 | 男子以出售设备名义实施诈骗被判刑

时间:2024-04-21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上海嘉定检察

  “陈某拿了钱跑了,手机也关机了,联系不上了。”闫先生报案时急切地说。

  

  闫先生此刻的心情可谓是五味杂陈,悔恨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他实在没料到竟在这最后装运环节遭诈骗。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某公司老板闫先生计划采购涂层机设备,并委托生产厂长张先生找找门路。后来,张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到陈某,并从陈某处认识到沈先生。沈先生是做二手设备中介业务的,正好了解到一家材料公司正在出售二手涂层机,便接下了这单生意。

  

  几天后,张先生便与陈某、沈先生前往材料公司车间实地检查涂层机,并向老板闫先生汇报了情况。张先生告知闫先生涂层机质量过关、性价比适中,后者很爽快地委托张先生代表自己和对方签订合同。由于陈某是张先生和沈先生的联系人,所以张先生代闫先生和陈某签订了设备买卖、安装的2份合同,并约定相关费用。


  许是一切都过于顺利,让闫先生感到了不安。因此,他打算自己亲自去看一下设备质量,遂与张先生、陈某和沈先生在几天后再次来到材料公司车间。看过设备后,闫先生终于放下心,并当场给陈某转账部分费用,并约定三天后到厂里把设备拉走。

  三天后,闫先生收到陈某拍摄的一条正在装运设备的视频,被告知还需要支付剩余费用才能把设备带回去并提供安装服务。闫先生考虑后认为陈某是按照合同上要求收取尾款,且涂层机没有问题,便给陈某转款。

  

  然而转款后不久,闫先生却发现联系不上陈某。闫先生心急如焚,和张先生赶忙来到材料公司车间,得知陈某今天从未在车间现场出现过。此时,闫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再与沈先生联系后才知道陈某仅将部分钱款转账给了沈先生,遂立即报警。


  到案后,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陈某平时花销大,遂有把钱款占为己有的想法。于是,陈某联系到沈先生,并与闫先生签订购买合同。据了解,陈某陆续收取闫先生相关费用后,仅向上家支付部分费用,共骗取闫先生十余万元,均已被其挥霍一空。陈某甚至为了防止自身银行卡冻结,将部分骗取钱款转至他人银行账号。

  

  

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1

  核实对象信息的真实性

  首次与陌生人进行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充分核实对方相关证件与资质,可通过查验对方个人身份证或者前往工商局查询资料来核实对方相关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身份行骗。

  2

  注意中介合同中的各项细节

  若甲方有需要与中间人签订中介合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双方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违约责任。

  3

  留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

  虽然不法分子在诈骗过程中具有隐蔽性、欺骗性,但并非无迹可寻,该案中陈某抓住闫先生不在现场的空子,要求对方转账,属于较为反常的现象。因此,提醒商家们在交易过程中多留几个心眼,注意警惕反常现象。

  4

  保留交易证据

  在交易过程中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原件、转账记录等,以免被骗后发生证据缺失的情况。唯有严谨细致,才能让不法分子毫无可乘之机。

  

  5

  履行合同要讲究诚信

  在洽谈合作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合同的契约意识,诚信经营,切勿收款后逃匿、挥霍钱款,呼吁大家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mCJLAqmRnWXMTJrjOi5Ew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