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公益诉讼检察助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时间:2024-04-12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电动车的消防安全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一直很关注。在今天的听证会上,我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为公益保护所做的工作和努力。”听证会上,市人大代表何红民由衷地感叹。
近年来,本市外卖、快递等行业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充换电的需求持续增加,由此催生了集中充电站、换电租赁等新业态的发展。目前,智能换(充)电柜既有位于沿街底楼商铺内,也有安置于道路两侧。然而,高频次的充电往往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近期,在开展涉电动自行车及换(充)电柜等消防安全监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长宁区检察院收到了区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站消防安全的书面意见。
据长宁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叶兰君介绍,收到线索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全区58个电动自行车换(充)电柜经营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电动自行车换(充)电柜经营场所内存在换(充)电柜区域与其他生产经营区域内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换(充)电柜供电线路导管由不阻燃材质的塑料波纹管制成且部分塑料波纹管已有破损、场所内无消防器材、未禁用明火等多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情况。
4月1日下午,该院聚焦上述安全隐患问题,在古北市民中心召开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让更多的社区群众能够参与其中。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一主持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区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担任听证员,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等受邀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相关证据材料、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对行政机关需要履行的法定职责、法律依据及公开听证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说明,并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电动自行车换电柜作为新业态,往往存在监管漏洞,行政机关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换电柜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护新业态安全生产的行为表示肯定,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会后,听证员及部分旁听人员继续开展了专题座谈交流。上海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通报了全市涉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推进情况。
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燃”是关键。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单位形成治理合力,定期对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进行“体检”,携手创建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城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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