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出台30项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04-03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根据《实施方案》,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护企五招”为统领,30项具体举措为抓手,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从“护企五招”的“合规护企”“清挂护企”“防扰护企”“知产护企”“送法护企”五个方面,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目标。
一是“合规护企”,提出推动完善第三方机制,积极与行政监管部门、工商联协力探索行刑衔接、行业治理,推进合规案件由刑事检察向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覆盖。更加注重办案质效,凸显公共利益,关注重点罪名和关键领域,重点针对涉生产经营类犯罪企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民生就业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清挂护企”,提出加强对全区久侦不结、久审不结涉企“挂案”的检察监督,力争在减少存量上有新突破。特别是将“挂案”监督范围向审判领域延伸,明确对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领域“久审不结”案件的监督举措。
三是“防扰护企”,提出专项开展涉企排查,坚决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力争在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方面有新成效。明确打击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串通投标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特别是对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进行综合整治。
四是“知产护企”,提出深化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行动,针对种业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保护、蒙医药保护等开展专项监督,保护好“老字号”和新品牌,力争在强化示范引领方面有新提升。同时,更加注重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加大对关键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民营企业新质生产力司法保护力度。
五是“送法护企”,提出实地调研了解企业急难愁盼,分析评估企业经营中的违法犯罪风险,做实“犯罪预防”和“问需问计”,力争在促进企业安心守法经营方面有新作为。同时,将主动对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等经济发展重点区,联系“重大项目”,走进辖区规模以上企业“问需问计”,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措施,促进内蒙古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4/t20240401_63936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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