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培训+实战 提升派驻监督治理效能
时间:2021-05-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邀请专家授课、举办知识测试、参与巡察监督、开展联合监督执纪执法……近期,阜阳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派驻机构职责定位,针对派驻监督中常见的“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方法手段不多,不敢、不善监督”等问题,多举措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派驻监督治理效能。
“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效能,派驻干部业务能力尤为关键。”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同志介绍,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谈话方法技巧、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组织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定期举办知识测试检验培训效果,防止培训走过场、流于形式。截至目前,共开展5期‘视频讲堂’、2期‘微课堂’,并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
在灵活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积极提供“实战练兵场”,让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在专项监督检查、线索核查、审查调查等执纪执法一线锤炼本领。“从去年开始,我们探索联合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指定市纪委监委4个监督检查室强化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并且在开展重大监督检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实行协作联动,变单兵作战为团队作战,不仅提升了派驻机构人员专业化水平,也有效缓解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办案经验不够、受驻在单位人情困扰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今年以来,全市27家派驻机构共参加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08次;通过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819条;对驻在单位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547名党员干部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督促“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429人次、约谈提醒15人次,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情况297人次。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各派驻机构坚持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共对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下发提醒(建议)函59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59人次,有效发挥了派驻机构“探头”“前哨”作用,有力提升了派驻监督治理效能。(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93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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