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公益诉讼助建美好家园
时间:2024-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日报》刊发报道截图。
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公益诉讼助建美好家园
承德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
《京津冀“四市五区”公益检察·护航大美燕山联合行动的意见》签署现场。
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赔偿上,承德市采取复绿补种、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增殖放流、认购降碳产品等方式,以司法之力守护“绿美承德”。图为保护生态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履行现场。
承德市检察机关加大科技赋能力度,使用无人机调查取证。
承德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环境、提供举报线索的意识和积极性。图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正在向群众发放“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宣传册。
幽幽燕山,滔滔滦河,如画山水,大美承德。
在这山水间,跃动着一抹“检察蓝”。近年来,承德市检察机关坚决扛起首都“两区”建设政治责任,充分履行检察职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2023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下简称“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后,承德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紧紧围绕承德地域特点,以提升生态环境服务保障水平、提升办案质效、提升争先创优能力为重点,因地制宜,内外联动,为专项监督工作贡献了承德检察智慧,为“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6件,立案507件。其中,大气环境领域78件、水环境领域143件、土壤环境领域71件、生态资源领域215件。2件典型案例刊登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例专刊,6件典型案例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
因地制宜 多方联动
聚焦区域特点促专项监督取得扎实成效
“燕山雄峙天北,峻岭绵延千里。”
作为京津冀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燕山该如何保护?
承德市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以法治之力护佑绿水青山。
8月10日,兴隆县青松岭镇。京津冀“四市五区”公益检察·护航大美燕山联合行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
启动仪式上,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北京市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天津市蓟州区“四市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签署了《京津冀“四市五区”公益检察·护航大美燕山联合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四市五区”检察机关重点围绕破坏燕山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资源等四大领域,积极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法律监督。同时,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商沟通、办案协助保障等工作力度。
“充分利用地域相邻、山水相连、人缘相近、文化相融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实现深化合作、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四市五区’检察机关将全力以赴把公益检察·护航大美燕山联合行动的美好设想变为生动实践。”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杰在启动仪式上表示。
因水而兴的承德,境内有滦河、潮白河、辽河、大凌河四大水系,年径流量37.6亿立方米,每年向京津唐供水22亿立方米,是“四河之源”,被誉为“京津水塔”。作为华北重要的生态屏障,承德还是阻挡内蒙古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南侵的“前沿阵地”。
如果说“水”是连接京津的“脉”,那么“林”则是净化华北的“肺”。
保护好生态资源,守护好一方山水。承德市检察机关把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作为提升对生态环境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实践,紧紧围绕燕山山脉、滦河水系、河北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山水、林地资源,适机开展有地域特色的专项监督活动,形成以重点领域监督带动全局监督发展的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有承德地域特点的4个专项监督活动。及时组织开展了潮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专项监督、滦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专项监督、燕山绿色矿山建设专项监督、塞罕坝及周边森林和草原保护专项监督等4个小专项监督活动。依托这4个特色专项监督活动,自“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线索289件,立案274件,发出检察建议213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12.5公里,清除河道垃圾268.6吨,清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线沙土堆1万余立方米,拆除占用河道大棚面积2000平方米,清理被污染的水域面积9.1亩,遮盖堆放泥沙5651平方米,督促坝上风电破坏草地补植复绿683亩。通过加强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全市检察机关涉水、涉矿、涉林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较去年同比增长52.1%。在承德御道口草原森林风景区规划设立的1000亩“检察生态实践基地”,已完成一期生态造林任务。
开展河流流域集中攻坚行动。为强化对河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针对市域内的河流分布广、流域面积大的地域特点,于今年10月份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河流流域集中攻坚行动,通过集中摸排和深入踏查,全面掌握河流和水域情况,及时监督整治,成效明显。截至目前,集中攻坚行动共踏查河流2861.65公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件,立案52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件,磋商2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8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3.58公里。
截至目前,承德市2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标率全部达到100%,保持全省前列。
科技赋能 深挖案源
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880多公里滦河,风光旖旎,是承德的母亲河,也是天津和唐山重要水源地。
确保一泓清水送京津,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4月22日,张会杰在承德高新区实地踏查滦河流域周边环境时,发现一处山体疑似被破坏。对此他高度重视,两天后再次来到现场,充分发挥“科技检察”优势,认真查看无人机航拍画面,指导调查取证。并与第七检察部干警现场研判分析,探讨办案方向,对立案后组织召开多部门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经查,违法行为人自2022年初开始在此地违法堆放建筑垃圾和渣土,共35000余立方米。
最终,在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破坏环境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雁群高飞看头雁。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向一线要线索、到一线找案源的工作理念,尤其是两级院检察长把做实踏查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有计划、有目标的踏查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利用工作督导及调研时机进行踏查、联合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联合踏查等多样形式,及时有效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通过踏查发现线索268件,立案258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踏查线索69件,立案67件;两级院其他院领导踏查线索46件,立案46件。
在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中,承德市检察机关全方位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科技赋能力度,持续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着力形成以检察机关为主体、政府相关部门全力支持、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监督工作合力。
科技助力,依托省、市院两级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收集数据信息,实现案件线索自动上门、案件线索准确输出、案件办理一体化指挥调度。截至目前,通过省、市院两级平台互联网舆情、两法衔接平台、随手拍小程序、投诉举报等6个模块,共获取生态环境领域类线索信息411条,立案76件。
延伸触角,依托社会资源拓展信息渠道。针对公益诉讼案件领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紧密的特点,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为检察机关拓展案源献计献策。同时,利用公交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500余块数字屏幕,以及500余辆出租车、公交车游走字幕,反复播放“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宣传视频,并通过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环境、提供举报线索的意识和积极性。
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主题检察开放日12次,现场宣讲354次;召开“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12次;共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物品10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6000余张,通过检察机关12309举报电话收集线索27件,立案7件。
完善机制 内外协作
打造检察一体化监督工作机制
今年5月31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探索开展“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针对生态环境损害不可修复、不易修复,或造成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行政机关在办理时可鼓励、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通过认购降碳产品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生态修复(含替代性生态修复)。
承德有林地面积3556万亩、草地面积683万亩,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为60.03%、73.5%,林草资源约占全省的“半壁江山”。
但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赔偿上,该市只有复绿补种、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方式,普遍存在修复工期长、实现生态修复慢、案件难以及时办结的问题。
面对新挑战新课题,唯有创新,才能突出重围。
“认购降碳产品列为替代性修复方式,缩短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结案时限,提升了司法效能,是我市积极探索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毅楠表示,此举既能增加财政收入,还能激发全民参与碳汇增绿的积极性。
守护好承德的良好生态环境,就是守护好承德人民的民生福祉。
承德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稳定办案数量质量、有效推动系统治理作为检察办案目标,深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邀请人大视察、密切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等制度机制,积极构建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引领和保障“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在承德健康有序发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请示报告172次,获得领导批示肯定67次。其中,同级党委书记批示肯定18次、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12次、政府领导批示肯定16次、政协领导批示肯定11次、政法委书记批示肯定10次。
强化办案效果推动社会治理。积极强化诉前检察建议工作,及时准确提出检察建议,并通过严密督促,推动问题彻底整改。截至目前,在立案的507件案件中,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4件,磋商25件,已整改359件,起诉12件。同时,加强个案研判和类案监督工作,对可能存在系统性或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调研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持续加强司法执法协作。一方面,密切与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司法执法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疑难复杂问题履行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办案中的专业指导支持、检察建议的及时有效落实等工作,加强了司法执法一体化打击力度,推动了全过程、全方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体系的形成。另一方面,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成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力度。特别是对“反向衔接”中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督促行政机关对不起诉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此项做法被“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肯定。截至目前,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已向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2件,参加案件讨论指导17次,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13条,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51件。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工作。紧紧依托燕山、滦河水系、北方防沙带等山水相连的地域资源优势和相邻检察机关之间检察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与相邻检察机关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力求通过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引领和支撑全市检察机关在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检务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先后会签了《关于建立跨区域滦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法(试行)》《跨区域柳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法》等文件30份。其中,与外省、市、县(区、旗)检察机关会签了《关于强化新形势下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8份,进一步凝聚了检察区域协作的工作合力。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1/t20240103_6148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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