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海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公布
时间:2023-12-3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党建网
近日,2022年度青海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考核办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了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省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十四届省委常委会第56次会议审定,现公布如下:(一)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海西州、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人大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政协机关、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省妇联,青海大学25个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评为优秀等次,其余46个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评为良好等次。(二)绩效考核结果。黄南州,省委编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法院、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交通运输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水利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红十字会、团省委,青海民族大学,省税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财政部青海监管局、省气象局,大通县、互助县、德令哈市、同德县、海晏县、玉树市、久治县、河南县、乐都区、都兰县、囊谦县、班玛县35个地区和单位绩效评为优秀等次,其余86个地区和单位绩效评为良好等次。(三)省管干部考核结果。262名省管干部评为优秀等次,644名评为称职等次,2名不确定等次,3名不称职等次,8名暂不确定等次。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再接再厉,勇创佳绩。其他地区、单位和领导干部要以优秀为榜样,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持续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四地”,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锚定目标,狠抓落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qhsdj.gov.cn/html/khgz/20230614/29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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