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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8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上海检察一分院

  “请全体起立,现在开庭!”

  伴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一场特殊的“庭审”在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拉开帷幕。在检察官的现场指导下,该校十余名高二学生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还原了一起校园欺凌故意伤害案的审理过程,受到同学们的关注和欢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检校携手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信友带队前往上外浦东附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了生动丰富的“法治大餐”。上外浦东附中教职工代表、全体高二学生参加活动。

  


  

  检察官为同学们精心选取了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例,提前准备了服装道具,并对模拟法庭进行了现场指导,就庭审规范、程序流程等提出详细建议。

  为了让大家“沉浸式”体验案件审理过程,庭审之前,同学们还进行了场景再现,生动地还原了案发现场。

  在未检检察官的悉心指导下,参演同学们按照诉讼程序,完整演绎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等环节,真实再现了案件审判活动全过程。

  大家法言法语运用得当,角色扮演生动投入,让旁听的同学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也默默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

  

  

  

  

  

  

  

  

  

  

  “今后检校双方将携手为同学们带来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沉浸式’普法体验,携手培养崇尚法治、自信自强的新时代接班人。”模拟法庭结束后,该校法治副校长谈信友为在场观摩的2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详细讲解了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引导学生们学法守法,勇敢追求法治理想,并希望全体同学以案为戒、以法为绳,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杜绝校园霸凌。

  互动

  

  &

  问答

  

  活动最后是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向检察官进行提问。

  如果没有明显的暴力威胁,但是受害者认为自己受到了欺凌行为,算不算校园欺凌呢?

  校园欺凌包括肢体、言语、社交、网络等多种表现形式,即使没有采取明显的暴力行为,但是让对方感受到了威胁,甚至造成心灵或肉体上的痛苦,都属于校园欺凌。

  我以后也想从事法律工作,能不能告诉我需要哪些素养和能力?

  很高兴这位同学希望从事法律工作,就像刚刚的模拟法庭,有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不同的法律职业,每个角色的能力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是只要你心中怀有公平正义这个理念,想为整个社会和法治的进步作出贡献,就达到了法律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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