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毒”家“美”差
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16岁
本是一个绚烂的年纪
而他经受不住高额报酬的诱惑
听信“大哥”教唆
铤而走险帮其运送毒品
踏上了不归之路
……
微电影《“毒”家“美”差》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小明(16周岁) 多次帮助他人运输冰毒,检察机关以运输毒品罪对小明提起公诉。最终,小明以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东哥因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从重处罚,以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应当学会辨别是非,加强对毒品的认识,防止沦为他人毒品犯罪的工具。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6Sm7_AgaQ2PVcfcRmah7g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无证贩卖还造假 利多“刑”也多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