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腐败案例

数字版权如何保护?四方联合发布《企业数字版权技术措施保护与合规指引》

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上海普陀检察

  

  12月1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上海市版权协会、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普陀区文旅局共同发布全市首份《企业数字版权技术措施保护与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该《指引》围绕保护数字版权的技术措施、数字版权的确权、保护漏洞、合规风险及如何维权等场景,对企业数字版权保护工作提出全面规范指引,主要针对计算机软件企业,网络游戏公司,网络音视听公司,网络小说公司等享有数字版权,适于开发、应用技术措施的企业。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版权协会、普陀区检察院、普陀区文旅局有关负责人出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十余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发布背景

  近年来,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作品、网络影视、短视频等蓬勃发展,数字化已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各类著作权均表现出非常明显的网络化特点。作品高度数字化的同时,侵权行为也日益网络化。上海检察机关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制定切合实际的版权司法保护政策,办理了一批新型疑难复杂具有引领意义的侵犯著作权案件。

  

  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类侵犯著作权案中,医疗设备维修人员未经授权,在网络平台上购买销售破解版医疗设备密钥,使得加密的医疗设备软件未经授权便可随意浏览使用,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该院办理的李某等4人侵犯著作权案中,李某明知其推广的网络游戏是盗版,仍然帮助盗版游戏推广、上线,严重侵犯了正版游戏公司的著作权和商业利益。

  

  为更好地加强对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作品等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丰富数字版权综合保护措施,在梳理分析相关案件基础上,普陀区检察院起草了《企业数字版权技术措施保护与合规指引》,以期能助力完善版权综合保护体系,激发优质版权作品创作活力,在依法保护和规范数字技术、数字产业和数字市场上贡献检察力量。


  

  

  亮点速读

  

  

  1

  为保护数字版权,企业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指引》第二条提示企业可以采取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其数字化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数字化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技术措施可以兼有保护网络、数据、个人信息安全等功能。

  2

  企业如何保护自身数字版权及如何规避侵权他人风险?>>

  《指引》提示企业应健全数字版权开发、应用、保护机制,将技术措施开发、应用、保护事务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九条提示企业若发现著作权保护漏洞、技术措施秘密漏洞、网络安全漏洞等应当及时修复。《指引》第十条提示企业及其员工在数字版权及其技术措施开发、使用、保护活动中,应当避免的侵权行为情形。

  3

  数字版权如何确权?>>

  《指引》第五条提示,“企业应当妥善保存取得数字版权及许可的各类原始资料,如创作底稿、作品原件、合法出版物、计算机软件源代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等取得权利的合同、作品发表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4

  面临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怎么办?>>

  《指引》第十二条提到,“企业可与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市场侵权监测,依法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原件。”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9ZAUGPu53xDjOWxraYJ5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