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民情民声

12个省(市)跨区域协作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提供便利

时间:2023-11-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李敏 高雅)11月23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在四川泸州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省(市)检察院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山西长治、江苏南京、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南宁、重庆五分院、四川泸州、贵州贵阳、青海西宁10个市级检察院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协议》明确,各协作检察机关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大协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重点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诉讼能力偏弱的民事主体,加大对撤销、变更监护权,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请求残疾赔偿金,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等重点类型案件的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力度。

  根据《协议》,各协作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业务交流等三项工作机制,规范线索移送和管辖争议解决,加强异地调取证据、矛盾纠纷化解的检察协作,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穿于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工作始终。

  据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指导下,来自主要劳务输出大省与输入大省的12个省(市)级检察院与10个市级检察院,将共同探索建立省级层面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逐步打破地域限制,为更多特殊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便利,不断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创新发展。

  (原标题:12省(市)级检察院共同推动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 为更多特殊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便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1/t20231128_63501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