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展播② |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办案团队
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编者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对在“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敢于担当、勤政为民、群众认可、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安徽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10个集体获评优秀团队,3名干警获评优秀个人。
门户网站特开设专栏,为您呈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优秀团队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办案团队
近年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办案团队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专注于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探索将“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做深、做实。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办案团队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的方式,通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以程序公开促实体公正,使案件真正经得起历史、时间的考验。如办理的黄某某信访案件,系依靠公开听证公开示证,解开了信访人心结。
该团队积极拓展延伸司法救助质效,一方面发挥司法救助有效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救助工作,开创性制定了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救助规范,建立第三方公益组织托管分期支付制度,探索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多元救助模式,依托上述工作机制及模式办理了一批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化解被害人因案导致的生理及心理创伤。
如针对许某某司法救助案,救助申请人父亲因案去世,留下巨额债务,家庭成员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采取公益组织托管分期现金支付的救助模式;针对毕某某因案导致精神残疾的情况,采取采取公益组织托管分期支付、心理疏导、公租房租金减免的救助模式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将司法救助引入信访矛盾化解中。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帮扶作用,帮助信访人解决因案造成的经济困难,传递检察温度,循序引导信访群众息诉罢访,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如办理的胡某某司法救助案、魏某某司法救助案均系依托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矛盾的成功案例。
该团队依托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畅通民营企业信访渠道,对受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线索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以实际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11/t20231124_60770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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