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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潘新祥决定逮捕

时间:2023-11-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海洋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新祥(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潘新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311/t20231115_6020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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