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路同行|“检察蓝”守护古建筑 清晰文化记忆
时间:2023-11-1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楚雄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始建于清朝康熙年间的桃园朝阳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在百年古树的掩映下,朝阳寺庄严肃穆,南北山墙上,民俗图、八仙图的彩绘仿佛在向世人诉说着百年前人们的生产、生活场景,北山墙一幅官员出行的壁画也反映着当时的人文历史,修缮后的朝阳寺又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2022年3月16日,楚雄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楚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桃园朝阳寺因保护不力,文物建筑出现木构架糟朽、大柱表面开裂破损、门扇变色、外墙表层破损脱落、屋顶漏雨严重等问题。此外,寺内电线裸露于墙外,无穿管布线,绝缘层老化且杂乱无序,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前
获悉该线索后,楚雄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同年3月29日,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朝阳寺进行修缮维护,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寺内文物建筑加强管理保护。
整改中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动履职,投入资金对朝阳寺文物建筑的木架构、屋顶、门窗及柱子进行修缮,恢复其原貌。同时,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行政机关又对朝阳寺的电路进行整改,增加了消防器材。
整改后
此外,楚雄市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成立朝阳寺管理委员会,将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细化管护措施。为做好朝阳寺文物建筑及寺内古树的后续管护工作,当地人民政府还拨付资金作为工作经费,实现管理与保护并重,修缮后的朝阳寺重新焕发生机。
楚雄市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文物的修缮、保护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让文物重新焕发生机。在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后,持续做好跟踪问效,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以高质效履职办案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311/t20231116_60228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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