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含山:“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困难家庭撑起“暖心伞”
时间:2023-11-1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6日《安徽法制报》3版
原标题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困难家庭撑起“暖心伞”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杨玲
家庭破裂、中年离婚,与年迈的的母亲、年幼的女儿相依为命,然而,生活依旧没有放过这个早已千疮百孔的家庭……今年4月,家住含山县林头镇八熊行政村的村民朱某虎因母亲和女儿相继病逝,备受打击,突发疾病,医院诊断为脑血管意外伴随肺部感染、肝功能不全等,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朱某虎的情况家里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不久前,为保障其后续康复治疗,其哥哥朱某知拟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朱某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申请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10月31日,记者从含山县检察院获悉,法院已依法判决朱某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朱某知为其监护人。
该案是含山县首例特别程序申请支持起诉案,当事人朱某虎个人情况又非常特殊,为充分保护其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理该案后,含山县检察院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后依法受理并安排专人办理此案。
为办理此案,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县民政局、县医院、八熊行政村村委会等,向朱某虎的近亲属、主治医生等多方了解情况。经查,今年48岁的朱某虎是个农民工,多年来一直靠打零工维系生活。2012年,朱某虎与妻子离婚,女儿朱某清由其抚养,因其父早年去世,朱某虎离婚后便与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母亲生活在一起。
2022年底,朱某虎的母亲和未成年的女儿先后因病死亡,朱某虎遭受重大刺激。今年4月,他突发疾病被送至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血管意外伴随肺部感染、肝功能不全等,此后一直在地方医院康复科接受康复治疗。经康复医院诊断,朱某虎一直处于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坐位站位0级状态。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朱某知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申请。”承办检察官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日前,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朱某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朱某知为其监护人。
案件虽然办理结束,但对朱某虎的帮助并没有止步。早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就考虑朱某虎的父母及女儿均已故,前期治疗费用花费较大,后期康复治疗也是笔不小的开销,遂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法检合力协调减少案件鉴定费用。案件判决后,承办检察官又向司法救助部门移送线索,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为其争取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其后续生活保障,检察机关还积极与当地村委进行沟通,协助村委为其申领最低生活保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11/t20231108_60119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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