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反向测评”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用权
时间:2023-11-0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老毛,我们这次来想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在调查核实涉及你的相关问题线索时,有没有执纪不规范的问题……”近日,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后,达州市渠县交运局干部毛某迎来了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
渠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回访谈话。(王爱华 摄)
“请您对照问题清单,在相应的空格处填入具体事由。”面对面回访后,渠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还及时向县交运局干部职工发放“反向测评”表,收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涉案人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感受最为直观,也最有发言权。今年以来,渠县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回访被审查调查对象、信访群众、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开展“反向测评”,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持续整治“灯下黑”。
“我们在调查问卷中罗列出了‘态度生硬’‘语言粗鲁’‘吃拿卡要’‘跑风漏气’等11项反向指标,测评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号入座’。”渠县监委委员贾亚非介绍,反向测评坚持问题导向,将测评指标预设为若干典型问题,测评时邀请测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无记名填写,确保测评结果真实可信。
如何保障“反向测评”发力生威?渠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渠县纪检监察系统“利剑指数”考核指标》,对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提出10条明确要求,并成立4个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被监督单位、基层群众当众开展随机走访,搜集情况后统一报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干部监督室则根据测评信息进行分类处置,对存在轻微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予以提醒谈话,督促整改落实;对情节较为严重的检举控告或问题线索核实无误后,依规依纪快查快结。此外,测评结果还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提拔重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渠县纪委监委已印发收集反向测评表800余份,督促整改问题43个,收集意见建议17条,开展提醒谈话8人,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大、责任大,廉政风险点多,更需要接受广泛监督。”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全覆盖开展“反向测评”,倒逼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作者:米明孚 吴艳 简朝龙)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3/11/8/bfb082756d2c46e1a0aff99a4d5032d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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