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竟成为牟利“商品”,是谁让我们成了“透明人”?句容市检察官以案释法
时间:2023-11-0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财产信息、户籍信息、车辆轨迹信息、开房信息……各式各样的信息被“有心人”明码标价,个人隐私竟成为供人牟利的“商品”!
近日,经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袁某、吴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至8800元不等。
2022年1月,家住句容的朱先生收到手机推送的一条信息查询广告,写着“车辆、犯罪记录、全家户籍方案、快递外卖地址等均能查询”。将信将疑的朱先生想看看自己的信息是否真的遭到了泄露,随即加了对方QQ号,后又加了对方“土豆”(一种即时聊天软件)号,对方告知其快递外卖信息价格550-300元不等,朱先生便把自己的手机号发给对方,并付了275元定金。次日下午,对方发来一张快递信息截图,姓名、收件地址果然一字不差,气愤的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通过电子数据研判,顺藤摸瓜接连抓获了袁某等5人。
据悉,2021年4月,袁某在Telegram(俗称“小飞机”,一种聊天软件)群中看到查档广告,便想到通过找上家买卖信息赚取差价。为了让客户主动找上门,他还花钱加了很多贷款、金融微信群,在群里发各种查档广告。陈某就是其“客户”之一。
陈某原是苏州市相城区一楼盘销售。为了争抢客源,每次一有客户到楼盘看房,他就会偷偷记下客户的车牌号信息,再通过在金融微信群里广告认识的袁某进行查档,车牌号发过去便能查到对方的手机号,一个号码15元,短短一个月其便查询了107条客户电话,以此实现“精准突破”。同时,陈某的同事等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
本案中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来自北京、四川、广东、贵州等多省市,素未谋面,却串在同一利益链条上,他们接连通过小广告辗转找到袁某,其中,吴某非法获取人员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加价出售,违法所得人民币1.48万余元。
该案移送句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袁某、吴某等5人通过网络聊天软件从他人处购买户籍、车辆、婚史等各类信息后加价出售,非法获利2.8万余元至8500余元不等,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句容市检察院遂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综合各被告人退赃、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吴某提出上诉,日前,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句容市检察院在办案的同时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违法工作衔接,建议公安机关将买家陈某、王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处置。
【检察官提醒】
信息互联时代,通过网络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不轻易透露个人重要信息,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应立即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向他人提供或违规披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10/t20231031_1563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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