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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拟推荐对象公示

时间:2023-11-02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

  定期奖励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活动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3〕72号)精神,经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最高人民检察院初审同意,拟将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等5个集体作为集体一等功推荐对象;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高尚等5名同志作为个人一等功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文 联系电话:027-6788861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

  邮编:430071

  

  

  附件:1.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拟推荐对象

   2.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拟推荐对象

  

  一、集体一等功拟推荐对象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二、个人一等功

  高 尚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沈 洁(女)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代姗姗(女) 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三级检察官

  沈 超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史 祎(女)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附件2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秭归县检察院位于屈原故里、近望三峡大坝。政法专项编41个,干警40人,属典型山区小院。该院坚持全国视野、一流定位,以“党建+屈原文化”凝聚“崇法、惟民、求索、修能”价值驱动力,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两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连续8年获评并复审确认为湖北省文明单位。

  服务大局有为,守好三峡库区碧水青山,最高检、生态环境部组织三省检察长和六省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该院检察长在全省作流域综合治理经验交流发言。助推“秭归脐橙”等特色农产品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为民司法有效,“橙爱”未检品牌实绩突出,工作室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未检负责人获省业务竞赛第一名,课程获全国二等奖,2件典型案事例被省市检察长批示。法治担当有成,善当县委政府法治参谋,监督推动该县牲猪养殖污染治理和产业升级,入选湖北省典型案例专刊,被秭归县委书记肯定、县长专题调研点赞。队伍建设有力,“屈乡青风”青年品牌活力迸发,团支部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涌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模范,近五年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简要事迹

  

  郧阳区院坚持能动履职,大胆创新,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始终位居全市前列;连续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文明接待室;获评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先进集体。

  服务大局效果好。打好“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保护保卫战,办理一批优质案件,诉林业局怠于履职案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倾力维护社会稳定,连续9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着力优化营商环境,3起案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出治理类检察建议126份,如推动交通安全隐患系统治理被数家国家级媒体报道。监督办案质效优。“十大业务”齐头并进、竞相发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数无大起大落,社会平安稳定。各项监督力度大、效果好。2起案例获评全国优秀案例,14件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扎实开展养老诈骗、反电诈等专项工作,成果丰硕。特色亮点品牌多。办理的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全国样板案;探索开展行政违法监督走在全省前列;与34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检察建议落实纳入区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考评;扫黑除恶办案经验全省交流推广;数字模型获省院表彰。检察队伍过得硬。狠抓党建,多次获评市、区“十星级党组织”;廉政机关建设获评全市示范点;170余人次获各级各类表彰;干警无违纪违法。检察工作报告连续多年获全票通过。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简要事迹

  

  近年来,鄂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在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流域治理、轻罪治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2018年以来,该部承担院“扫黑办”重任,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8件151人,涉恶案件25件110人,纠正漏捕72人,纠正遗漏罪行42人,立案监督53人,所办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其中,熊才祥案因办案质量、效果好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多措并举服务大局。做优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办理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6篇被省检察院采用。做实流域治理专项工作,依法严惩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获评2021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乡镇开展巡回法治宣讲30余次。持续提升轻罪治理能力,积极推动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赔偿保证金等制度,实现轻罪优质办。强基固本创先争优。立足部门40岁以下青年干警占比100%、有活力的优势,通过部门小课堂、部门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80余次,将“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青年干警素能提升。近5年部门干警20余人次先后荣获省市级荣誉。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简要事迹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由主任肖兰芳、副主任李汉良等6人组成,主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连续四年在省院考评中取得优秀等次,全市公益诉讼条线32个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坚持龙头引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该部带头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公益覆盖面广的案件73件,并在全市以小专项形式推广。推进市委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廉和法治考核。在全省率先与纪委监委建立协作机制,获湖北检察公益诉讼2017-2022好机制。率先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耕地保护、检法公益诉讼等协作机制。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积极开展长江大保护、食药安全等专项,办案1724件,督促清理15.6万亩水域,清理固废1184吨;整改2833家网店,查处伪劣食药1321kg;挽回国财损失1.37亿元。其中,国鑫矿业非法冶炼冰铜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白莲河流域综合治理系列案等48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或推介案例。筑牢政治忠诚,打造过硬检察铁军。该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首届全省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中,4人参赛获2“标兵”2“能手”的佳绩,市院荣获“优秀组织奖”。1人获全国“业务能手”。6名干警入选全省人才库。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无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发生。

  

  

  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简要事迹

  

  近五年,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以检察担当为山区少年撑起法治蓝天,工作考核均为全省优秀,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

  秉持匠心,办案求极致出精品。在办案中精准审查、精准监督、精准帮教,办理的于某校园凶杀案公诉意见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法律文书,支持抗诉的教职员工刘某猥亵学生案获评2020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坚守公心,履职重能动促治理。在湖北省率先制定《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治理方案》,从教育、医护看护、儿童游乐等领域推动社会治理,守护公共利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做法分别被央视、《检察日报》报道,有效促进行业综合治理。汇聚暖心,司法强合力释温情。推动出台《恩施州防范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十项机制”》《关于建立预防智障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救助243名未成年被害人,守护安置点女童等特殊群体,成效显著。

  

  

  

  高尚同志简要事迹

  

  高尚,男,1987年8月,共产党员,大学本科,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中央政法委平安之星、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湖北省政法队伍先进个人、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湖北省先进检察官等荣誉。

  淬炼本领,敢啃案件“硬骨头”。十三年来,该同志共办理刑事案件1500余件,其中包括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周九明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湖北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湖北省首例车贷套路贷黑社会案、武汉新型毒品芬太尼大型制毒团伙案等一大批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捍卫了政治稳定,维护了司法公正。政治忠诚,勇挑工作“千斤担”。多次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借调工作,办理多起中央专案。他与时间赛跑、与质量较劲、与细节较真,得到了中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借调鉴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等次。追求卓越,勇攀检察“最高峰”。在办案中探索,在大赛中磨砺,获得第七届 “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带动了全省学练赛氛围。在智慧公诉、认罪认罚、企业合规等多项试点工作上,率领团队积极研究,为改革试点提供了有益经验。

  

  

  沈洁同志简要事迹

  

  沈洁,女,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现任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扎实,勤学善思,奋发向上,工作实绩突出。

  作为一名党员检察官,她始终将忠诚担当作为首要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执法为民。她业务功底扎实,办案中严审细查、不枉不纵,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刑检八年负责和参与办理案件800余件,先后获得襄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湖北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等荣誉。她勇挑业务重担,参与办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王某某受贿案,樊某某等4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她综合素能优异,撰写的多篇法律文书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法律文书,多篇调研、宣传文章被法学论坛和检察刊物刊载发表,先后获得襄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宣传报道员”、湖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最佳辩手”等荣誉,被共青团襄阳市委表彰为2021-2022年度“青年岗位能手”、共青团湖北省委表彰为2022年“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

  

  

  代姗姗同志简要事迹

  

  代姗姗,女,199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三级检察官。

  该同志曾协助办理陈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某庆、黄某行贿、单位行贿案等疑难复杂案件,善于从复杂案件中找到核心关键,依法能动审查职能,所办案件均得到有罪判决。打造“新枫在公”工作品牌,建立全县刑事案件矛盾化解中心,申报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先行区改革试点,目前已落户并初步取得成效。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办理控告、刑事申诉、司法救助案件60余件,为50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0余万元。结合控申职责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办理陈某华立案监督案中,邀请调解员多次开展调解,最终妥善化解邻里之间纠纷。从检至今,先后获得荆州市优秀公诉人、湖北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二等奖、湖北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入选全国控申检察人才库,2023年被聘为湖北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撰写理论调研文章7篇,其中3篇被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指导》采用。

  

  

  沈超同志简要事迹

  

  沈超,男,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3年,先后获评荆门市“劳动模范”、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两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该同志以坚韧顽强的毅力、严谨细致的作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刻苦钻研、持续积累,成长为一名全能型、工匠型检察官,承办各类刑事案件350余件,其中公安部督办、省纪委监委交办大要案30余件,多起案件获评省级十佳案件、精品案件,指导办理的余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改革攻坚能力突出,在负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洗钱犯罪案件线索摸排中形成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察院转发,负责的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持续排名全省前列,多项工作方法被省检察院重罪条线推广。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参与开发的《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例研究》课程获第三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提名奖,在《全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人民检察》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类检察研究文章10余篇,3次荣获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征文一等奖,受邀在省应急管理厅、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业务培训班上授课2场次。

  

  史祎同志简要事迹

  

  史祎,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注重党性锤炼,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一切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践行于每一件案件中。创新检警党建+业务的结对共建模式,推动政治业务一体融合发展。业务精通娴熟,工作实绩突出。工作经历丰富,先后在市县两级院反贪污贿赂、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普罪重罪等检察业务部门工作,工作成效突出。依托网络探索的足不出户接访受案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拍摄成视频短片刊发推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导和办理的7件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个人和所在部门荣获随州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所在“重大诉讼监督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办案组”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所在第一检察部获得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作风严谨务实,担当奉献有为。作为一名军嫂,克服家庭困境,军运会期间服从组织安排借调省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接访2个月,工作成效得到省院领导肯定。理论功底较深,善于调查研究,结合办案经验撰写的1篇调研文章被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指导》采编、1篇文章获省级调研成果二等奖、4篇文章在省级以上期刊刊载。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tzgg/202310/t20231027_17934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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