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口头协议引发纠纷 检察官促双方握手言和
时间:2023-10-2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通过协调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两年多的商铺转租纠纷。在和解款项兑现完毕后,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事情要从2019年7月说起。当时,孙某租赁了一间商铺,后将该商铺转租给了刘某。因为二人较为熟悉,所以口头约定了转让费用,对运营管理费和其他费用进行了书面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刘某先后支付孙某相关费用约5万元。
2021年6月,双方就租赁协议产生争议,孙某认为5万元只够付转让费,运营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刘某并没有支付。二人相持不下,孙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由于孙某无法提供口头约定转让费用的证据,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法院并未支持孙某的诉讼请求,双方的问题未能解决。今年9月5日,孙某向遵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原本熟识,因该起案件产生了嫌隙,且因该案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基于此,承办检察官认为,对该案以民事检察和解方式结案是尽快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于是,承办检察官分别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了解争议焦点,寻求和解的可能。
日前,检察机关在前期协调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遵义市检察院进行面对面沟通。“口头约定没有相关凭证,具体多少钱无法证实。官司打了两年多,你们也耗费了大量精力,不如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商量个解决方案……”经过检察官一下午的释法说理,刘某表示愿意拿出1万元进行和解。孙某在和解现场了解到刘某的生活困境后,表示同意和解。这场历时两年多的商铺转租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近年来,遵义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今年以来,已经实质性化解民事纠纷17件。
(记者常璐倩 通讯员罗小龙 闫卉卉 文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0/t20231018_630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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