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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龙:让捕鱼人成为“补渔人”

时间:2023-10-1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秦梦妍 泽仁央忠)四川省九龙县的熊某等3人没想到,在禁捕水域和禁捕期捕捞水产品,最后竟“躲过”了牢狱之灾。他们逢人便说检察机关温情司法让他们深受教育,今后再不会踩踏法律红线了。

  今年2月,熊某、邵某、曹某到禁捕水域捕鱼时被逮了个正着。由于熊某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九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发后,熊某等人如实供述,并自愿出资购买鱼苗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宣传。因熊某等3人犯罪情节轻微,九龙县检察院综合审查后,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移送行政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修复受损渔业生态。

  此案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点赞检察机关的温情司法举动。通过熊某等3人增殖放流鱼苗,既达到了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又收到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让非法捕捞者还清“生态债”,让“捕鱼人”成为“补渔人”,正是九龙县检察院温情司法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今年以来,我院多次在辖区内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干警深入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九龙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督促破坏生态环境的当事人参与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活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xwdt/jcjc/202310/t20231017_5986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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