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人?真骗人!盐城经开区检察官:警惕“婚恋陷阱”
时间:2023-10-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爱情本是美好的,恋爱中的人总是甘愿为了彼此而付出,然而有些所谓的“深情款款”,却可能是“情感陷阱”。近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备婚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吴某(女)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王某在姐姐的美甲店里与吴某相识并添加微信好友,不久之后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在吴某眼里,王某为人老实,又有责任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理想男友”。当吴某陷入经济困难时,她首先想到的便是寻求“男友”的帮助。吴某利用“男友”急于结婚想要孩子的心理,网购整蛊验孕棒,编造怀孕的虚假事实,让其支付怀孕生产的费用。蒙在鼓里的王某喜不自胜,当即向吴某转账15万元。
后来,王某及其家人开始与吴某商量结婚事宜。吴某谎称自己有一套新房刚好可以作为婚房,王某只需要支付部分装修费用即可。吴某再利用自己的微信小号伪装成装修师傅,编造自己与装修师傅的聊天记录,向王某某索要装潢费共计6万元。
纸包不住火,直到王某发现吴某没有怀孕迹象,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核实,吴某已将全部钱款用于个人购物和家庭成员消费。最终,吴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检察官提醒】
广大青年男女在婚恋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理性,尤其对刚接触、不了解的恋爱对象,要辨别其真实身份、人际关系,涉及经济往来,特别是大额钱款时,更要谨慎,切莫因为“甜言蜜语”,给骗婚者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情财两空”。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10/t20231017_155799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7界首:靠前监督让“飞...
- 2024-11-27【集中整治在行动】泾...
- 2024-11-27当涂:紧盯村级“小微...
- 2024-11-27安庆:全市纪检监察系...
- 2024-11-27合肥蜀山:多措并举提...
- 2024-11-27安庆迎江:做好澄清正...
- 2024-11-27明光:监督纾解“停车...
- 2024-11-27固镇:织密“三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