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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4-2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7日至8月9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 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省社科联党组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2020年9月29日和10月10日,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蔚芬主持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传达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省社科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蔚芬同志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党组成员、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集中整改期间,省社科联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专题、《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逐条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注重从严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党组班子带头示范,精心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入查摆,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难点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处室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对照整改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巡视整改期间,共建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福建省社科联差旅费、会议费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的良好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巡视整改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和明年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各项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互相促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省社科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差距。

  ①2017年,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下发后,党组未组织专题学习讨论,至巡视时未研究提出贯彻措施。

  整改情况:2020年10月26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各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围绕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加强思想理论工作“四大平台”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哲学社会科学八闽学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建立激发科研活力的体制机制,构建有福建特色的学术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人才激励和奖励体制机制,加强福建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10个方面,提出做好社科规划、社科普及、学会管理、办好学术刊物等措施,会后印发了《省社科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②政治敏感性不够强,2018、2019年两次召开省社科联全会,未组织修订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章程》。

  整改情况: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修订稿,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章程》,并提交省社科联党组会议审定。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规定,“修改本会章程须经本会代表大会通过”,拟提交2021年召开的省社科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审议。

  (2)存在问题:聚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思想研究阐释的规划引导存在差距。未按《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实施计划。在重大重点课题引导方面,对基础理论研究重视不足,社科规划2017年54项、2019年25项重大项目均为应用研究。2018—2019年重大项目指南,未将新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阐释列入。2017—2019年立项的79个重大项目未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阐释。对一般课题缺乏引导,80%以上的社科项目是由专家学者自主申报后确定的。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省社科规划办已委托厦门大学启动编制《福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的工作,争取2021年6月底前完成,并按照该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二是2020年7月8日,省社科规划办启动第二批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增补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的25个重大项目研究选题。经评审确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研究》等16项为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预立项项目。从2021年起,省社科规划办完善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课题指南的编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三是近年来,省社科规划办在发布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时,在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选题要求都要求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其中,2018年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立项项目64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项项目141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立项项目27项。四是2020年11月,为扎实推进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经高校申请、网络答辩和实地考察,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立项建设了厦门大学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研究中心等13个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共立项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基地重大项目61个。

  (3)存在问题:发挥社科成果奖励机制的政治导向作用存在差距。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规范的奖励体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2004年修订后沿用至今,奖励体系的政治导向作用发挥滞后。未及时设立新思想研究成果的学科奖项,仅在2019年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中增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评审组,至巡视时未正式纳入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9月,已按照省政府规章项目修改程序向省司法厅申报修改《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省司法厅在《关于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闽司函〔2020〕117号)已经将《奖励办法》修订纳入2021年度省政府规章项目预备项目。2020年10月至12月,已经在厦门、福州、泉州组织召开6场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已送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组成单位征求意见建议。二是从2021年度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始,正式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评审组和奖项。

  2.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4)存在问题:履行“联系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职责不够到位。

  ①对全省社科工作者底数不清,联系不够全面,未建立专家库及其动态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2019年,省社科规划办已配合全国社科工作办建立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福建省评审鉴定专家库,涉及21个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24个学科,正高级以上职称共计543人。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2019年,省社科规划办进一步完善了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专家库,涉及48个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25个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共计1398人。

  2020年3月,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关于围绕编制〈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调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2020]8号)要求,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了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本情况调研摸底工作。截止2020年7月,我省现有在职中级以上(含)职称社科研究人员13177人,退休仍从事社科研究人员448人。在职社科研究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6651人,占教研人员总数的51.09%,各级职称人数比例合理;具有博士学位的有4069人,占教研人员总数的30.87%,高学历人数比例偏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有博士生导师545人,硕士生导师3138人;拥有一批社科领军人才和社科骨干,如“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等。

  下一步,省社科规划办将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及时充实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福建省评审鉴定专家库和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专家库。

  ②联系的148个学会中,2017-2019年共计仅有60个学会参与社科学术年会,不足总数的一半,参与面不够广。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不够到位,省农业经济学会等9个学会活动少,也未参加年检,党组未督促整改落实;16个“僵尸”学会虽启动撤销登记程序,但至巡视时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两项措施扩大学术年会参与面。(1)加强组织动员工作,采取联合办会的方式,由原来每年25个学会参与学术年会扩大到50个以上。学术年会分论坛原则上须由2个以上研究领域相近的学会联合申办,1个学会只能参与申办1个分论坛,对3个以上学会联合申办的分论坛予以优先扶持。(2)增加特色科普活动(含社科普及论坛)的数量。将每年资助学会开展特色科普活动由15个增加至30个,每项活动资助金额由2万元增加至3万元。以特色科普活动的形式扶持学会开展学术活动,申办学术年会分论坛未成功的单位,可转报特色科普活动项目。二是16个“僵尸”学会撤销(注销)已完成;9个未年检社团2个已办理注销,其余7个社团于2021年底前全面启动法律程序。

  (5)存在问题:履行“加强对台社会科学方面的交流”职责不够到位。交流活动少,参与面有限。2017-2019年仅开展两岸学术交流7场,主办和协办单位均为我省研究机构;其中6场,每场参会人数上百人,但均只邀请1-3位台湾学者参加。

  整改情况:从2021年开始,每年学术年会单列5个闽台学术交流论坛,每个论坛邀请台湾专家5人以上。

  (6)存在问题:履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职责不够到位。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现象,项目(课题)立项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进展,按期结项率低。2017年度合计立项326个项目,按期结项的只有76个、占23.31%。至2020年6月已超期1年以上且仍未结项的达106个。对此问题,省社科联党组不仅未研究改进措施,反而出台管理办法明确“能够在三年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违反了省政府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省社科规划办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超期1年以上且仍未结项的106个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予以督促提醒。截止到12月,已办理结项19项,11月提交结项材料72项,未提交结项材料15项。15项项目共涉及12个单位,项目负责人由于离职、访学、病故等个人原因放弃申报结项。其中,项目负责人离职4项,退休1项,访学2项,病故1项,无法按期完成7项,针对此类情况,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在2021年2月对上述15项予以撤项或终止处理。二是2020年7月30日,省社科规划办举一反三,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对2018年度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要求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单位在研项目负责人按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三是2020年3月17日,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社科工作领字〔2019〕1号)第二项中“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不再提交延期申请”的规定及《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第10号)“从2019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的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制定了《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规定了“能够在三年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缺位”问题。

  (7)存在问题:宣传引领不到位。“省社科联机关网”关于新思想的专题仅一篇,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有关内容较少。

  整改情况:已经在省社科联机关网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稿件转载上传机关网。

  (8)存在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①2017—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均未安排网络意识形态相关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2020年9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分管的工作,特别就网站、微信公众号、刊物、研讨会(论坛)等宣传阵地的意识形态风险管控进行交流发言,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突出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前已制定印发了省社科联《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福建学堂”平台管理办法》《“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②省社科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未落实。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9日,召开省社科联机关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汇报会,听取机关各处室和杂志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在2020年度考核中,要求处级及以下干部和杂志社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工作述职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内容。

  (9)存在问题:风险排查不到位。未对所属新媒体开展摸排、指导并制定防范措施。对官网和“两微一端”等管理、维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省社科联《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福建学堂”平台管理办法》《“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定》,明确机关网和福建学堂、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平台的职责分工,加强风险排查和防范,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0)存在问题:主责意识有待强化。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省社科联是边缘部门、廉政风险小。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乏力,共有3个内设机构、1个下属单位,2017年以来均出现过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先后10人(次)被处理,占在编人员总数(26人)的38.4%。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主责意识。2020年11月12日,省社科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向市、县和高校社科联,学会(协会)、民办研究机构和各党支部征求到意见和建议17条。4位班子领导共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会上,班子成员分别从思想理论武装做得不够扎实,自我革命精神态度不够坚决,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主动担当作为精气神不够等4个方面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主责意识。二是强化“一岗双责”。贯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制定《省社科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一年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自查工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每年召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会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重新修订《省社科联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查。四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赴省直机关廉政教育点——福州市仓山区林浦濂江书院开展“观廉政教育基地,筑廉洁自律防线”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案例情况通报。加强法制法规教育,学习《政务处分法》和《民法典》。

  (11)存在问题: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①落实省委要求不全面,至巡视时未建立定期分析本单位政治生态的机制。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27日召开党组会,对省社科联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干部队伍廉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等7方面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就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下一步修复及净化对策。

  会议决定建立定期分析本单位政治生态机制,每年党组会分析研判一次,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政治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党建工程,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自觉践行好“两个维护”;要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深落细落实;要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实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②内控制度不健全,至巡视时未制定本单位会议费、差旅费、固定资产管理等具体规定,导致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差旅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议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2)存在问题: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2017—2019年3个年度的主体责任自查均未发现问题,而上级组织的检查发现“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差旅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机关纪委对该问题进行“回头看”,经自查,2017—2019年上级组织检查发现“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差旅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涉及到离退休党支部经费保障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从2020年7月开始规范了发放手续;涉及到2017年3月东南学术杂志社报销职业资格考试费的问题,已于2018年4月退还,相关人员在当年的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涉及到2017年7月社科规划办出差报销不规范问题,2017年5月机关分别组织开展了两场财务知识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敏感度。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省社科联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2020年12月机关纪委牵头,会同办公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社科联机关和东南学术杂志社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1年1月上旬,会计师事务所反馈了专项审计报告,梳理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机关纪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巡视整改期间制定印发了《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差旅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议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四是增强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不断强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020年11月30日,举办财经纪律专题讲座,邀请省审计厅原副巡视员叶晓钢授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听讲。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3)存在问题: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到位。2017年以来,21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接到党组通知后均未派员列席。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工作联系制度,要求提交党组会研究的“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应当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加强事前沟通,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政策依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纪检监察组派人列席,发表的意见建议,应当如实记录、充分听取。二是建立组内“片区”联系制度,指定固定人员对接监督单位,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14)存在问题:日常监督不够深入。如,省社科联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长期存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未指出。

  整改情况:一是驻部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履行监督首责,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参加党组会议、每周驻点办公、深入基层单位实地调研、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下发监督建议书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开展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形成清单,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关于省社科联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9年9月,收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及清理整改相关政策解答》,省社科联制定了《关于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原则》,办公室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微调,但仍没有调整到位。2020年7月17日,省委巡视期间,驻部纪检监察组督促省社科联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省社科联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文件要求,按照《关于省社科联办公用房调整改造方案》,立即启动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工作。对超标的9间办公用房采取合用、隔断、调换方式进行整改,其中办公用房两人合用,人事阅档室和保密阅档室隔断,东南学术杂志社会稿室与办公用房调换,2020年7月27日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11月12日,省社科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4位班子领导之间相互开展了6人次的谈心谈话,对该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会上班子成员围绕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关问题原因进行认真剖析。驻部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并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3.关于“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未严格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15)存在问题:监管缺失。未按《办法》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信誉度开展评价和记录,也未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或专项审计,项目经费下拨后基本不过问。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在项目立项和结项时都有按照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在项目立项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在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项目资金使用决算表》,《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和《项目资金使用决算表》均要求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同时,省社科规划办在项目立项和结项时,都有要求责任单位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二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对上两年度在研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20年5月1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对2018年度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2020年9月30日,省社科规划办已收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在研项目负责人报送的检查报告。在此基础上,2021年启动2018年度项目清理、2019年度在研项目中期检查,重点对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增强履约意识、精品意识,规范项目经费使用。三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省社科规划办每年对当年度的专项经费设定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2020年11月,省社科规划办委托集美大学开展福建省“十三五”社科规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争取在2021年6月底之前完成。

  (16)存在问题:撤项课题的经费未全额收回。《办法》规定被撤销项目的资金要按原渠道全部退回,但省社科联仅要求退回“剩余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2013年度至2016年度共计撤项项目53项,其中,特别委托撤项项目11项没有拨付经费,实际拨付经费的撤项项目42项。截止11月17日,已追回40项撤项项目经费314385.19元,其中,全额退回的9项项目经费132000元;退回剩余经费的31项项目经费182385.19元。剩余2项撤项项目中,福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黄跃东的项目经费因机构改革,该中心正在做清算审计,原福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无法退回;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潘荣阳的项目经费,因剩余经费上交福州市财政无法退回。二是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省社科规划办制定了《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办法》规定被撤销项目要追回已拨资金。但在执行操作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为追回已拨资金不符合实际存在困难,原因在于项目负责人已经开展了课题研究,产生了阶段性成果,也支出了相关费用,并按程序报销了相关费用。全国社科工作办在实际操作中也只追回剩余资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4月,全国社科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社科工作领字〔2019〕1号),对终止和撤项项目的处罚条款作了修改,具体为“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应视情节轻重按要求退回已拨或剩余资金”。参照全国社科工作办的做法,2020年3月,省社科规划办出台了《福建省社会科学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闽社科规办〔2020〕1号),也对终止和撤项项目的处罚条款作了修改,具体为“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将项目剩余资金退回。”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7)存在问题: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较少。如,2018年3月出台的省社科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设区市、高校社科联的制度流于形式,班子成员较少到联系点调研,班子成员调整也未及时对联系点进行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因班子领导调整,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分片联系设区市、高校社科联的通知》(闽社科联〔2018〕52号),班子领导按照新调整的要求,定期到联系点开展调研。2017-2019年,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蔚芬下基层调研29次;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秀丽下基层调研55次;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文章下基层调研5次;党组成员、秘书长陈飞下基层调研13次。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党组成员、厅级干部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9个设区市43个科普基地开展专题调研。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分片联系制度,巡视整改期间,深入各分片联系点调研走访,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蔚芬带领党组成员、秘书长陈飞赴福州市、莆田市社科联和长乐区、福清市、涵江区社科联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调研,并深入基层开展社科讲坛、社科普及基地、社科学术社团专题调研;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蔚芬参加闽侯县社科联换届大会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秀丽带队到28个基地和68个学会党支部走访调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文章到厦门、莆田、马尾、长乐、平潭、泉港、同安、南安等8个地方走访调研;党组成员、秘书长陈飞参加厦门市同安区社科联主办的苏颂诞辰1000周年活动;二级巡视员缪旭明带队到厦门、福州、泉州开展专题调研,召开6场座谈会,听取社科界对修订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意见建议。

  (18)存在问题:服务基层不够到位。联系、指导全省“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对各基地的业务培训尚未举办,基地服务指南尚未编制,对基地建设的调研指导不够。2017年以来,仅组织1次对全省基地的调研活动,2019年新确定的30个基地,还有28个未到现场指导。

  整改情况:班子领导按照分工,每年分别到联系的设区市社科联和省社科普及基地调研指导工作。从2020年开始,每年举办省社科普及基地、社科讲坛业务培训班,加强交流、指导工作;2020年8月已举办省社科普及基地、市社科讲坛业务培训班;《服务指南》已编印下发;已完成对28个基地的走访调研。

  (19)存在问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如,2014年“东南学术”开通微信公众号,因省社科联办公室与东南学术杂志社均希望对方承担保密审查职能而相互推诿;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期间,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多次协调,直到2020年6月才明确由东南学术杂志社承担。

  整改情况:已经制定出台《省社科联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福建学堂”平台管理办法》《“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规定》,明确机关网和福建学堂、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平台的职责要求。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0)存在问题: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不够认真。未按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实行党组会、办公会两套议事决策机制,但未制定《办公会议议事制度》。党组会、办公会议事界限不够清晰,如,2018年3、8、11月及2019年1月,办公会4次研究临聘人员招聘。

  整改情况:2020年8月已经修订印发《党组议事规则》。为进一步理顺省社科联议事决策机制,12月14日党组会议原则同意办公室提出的建议,借鉴学习部分省区市社科联和省直单位做法,结合省社科联工作实际,不再设立办公会议,由党组会议履行省社科联议事决策职责。

  (21)存在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有的“三重一大”事项存在“事后补研”现象。如,对合同价28万元的物业采购项目,未上党组会议研究,先于2018年6月7日组织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才于6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物业中标单位”。有的上会事项会前沟通酝酿不够。如,2019年6月,党组会议研究确定2名选调生作为拟调入考察人选,2名党组成员会上才知道。

  整改情况: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执行民主集中制,今后所有“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要求上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党组会议上会材料提前发给党组成员。

  (22)存在问题:班子团结协作不够。如,2019年11月,省社科联办公室依据办公会通过的《关于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原则》制定了调整方案,但因班子成员意见不一致无法执行,至巡视时,仍有9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在党组工作汇报会上,巡视组指出问题严重性后,党组才组织整改。

  整改情况:2020年7月17日,省委巡视期间,省社科联边巡边改,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文件要求,按照《关于省社科联办公用房调整改造方案》,立即启动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工作。对超标的9间办公用房采取合用、隔断、调换方式进行整改,其中办公用房两人合用,人事阅档室、保密阅档室和财务室隔断,东南学术杂志社会稿室与办公用房调换,2020年7月27日全部整改到位。

  2020年11月12日,省社科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出班子成员之间交流不多、沟通不够的问题,并对该问题进行剖析,分析指出班子成员虽然基本能够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但在面对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时,总担心处理不当会有不好的影响,因此在协调处理时存在畏首畏尾、顾虑太多的现象,时间拉得比较长,导致有的问题解决得不够及时。为此,民主生活会前,4位班子领导之间相互开展了6人次的谈心谈话。班子表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论述,在讲原则、讲党性的基础上多沟通交流,加强团结协作。

  2.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3)存在问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有的干部提任未开展民主推荐,有的干部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有个别甚至违规提任。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程序环节推荐、提任和使用干部。二是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确保下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民主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加强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四是2020年9月29日,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指导意见,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属事业单位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处理;自2017年7月起,严格执行提拔前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认真查核,在查核结果未书面反馈前不上会研究;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加强核查结果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2021年第一季度结合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

  (24)存在问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认真。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不严格,2017年以来有11人次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单位主要领导以直接在申请报告上画圈作为审批方式,未按规定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社团兼职清理不到位,有的兼职未经审批,有的兼职超过2届,有的兼任3个社团的职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认真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干部社团兼职的清理和审批备案。

  (25)存在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扎实。有的出生年月认定不准确,有的归档材料把关不严,有的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共有14名干部的《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等档案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关于有的出生年月认定不准确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关于有的归档材料把关不严,14名干部档案材料缺失问题:除了1名干部相关材料已补齐,其余13名干部缺《入团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经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因时间久远、原始信息滞后未存档、原单位人事经办更换频繁等原因,已无法弥补。

  3.关于“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26)存在问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到位。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8、2019年度自我剖析材料内容有的重复或雷同,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有的班子成员未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在党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2日,省社科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撰写自我剖析材料时,紧扣省委巡视三组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对应分管的工作,对标对表、主动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分析问题症结,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前,4位班子领导之间相互开展了6人次的谈心谈话,进行了深入的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进行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共提出24条批评意见,“辣味”较足,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2018年主体责任检查时,指出“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有对别的同志进行批评,但未带头进行自我批评,也无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问题,为此,2018年7-8月,在职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2018年上半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都在所在的党支部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分管领导也开展了批评,班子成员也都表示接受党员同志的真诚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将加以改正或注意。2018年以后,班子成员都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都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在党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7)存在问题:机关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

  ①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工作不规范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机关党委采取列席支部学习会、调研走访、检查记录本、谈心谈话、提交支部小结、报送活动情况表等形式,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制定《省社科联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工作方案》,要求各党支部把创建模范机关融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开展思想理论武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建善于学习的模范机关;加强社科普及、发挥理论阵地优势、加强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干事创业的模范机关;强化群众路线、落实“三级联动”机制,创建作风过硬的模范机关;召开纪念建党99周年大会暨党课教育、推进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创建队伍过硬的模范机关。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走在前做表率、助力脱贫攻坚”活动通知和“三级联动”工作要求,制定活动方案。2020年9月份以来,办公室和社科规划办党支部与宁德市社科联;学会部党支部与漳州市社科联;东南学术杂志社党支部与南平市社科联分别搭建互联共建平台。4个党支部还深入当地县(区)村,开展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调研、主题党日、送温暖和消费扶贫、农村产业调研等活动。落实“达标创星”要求,组织各支部开展与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东南学术杂志社党支部分别与福建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党支部、省文联机关党办支部;学会部党支部与省图书馆党总支;办公室党支部、社科规划办党支部和福州金融街恒丰大厦创客党支部结对共建、开展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与省直党工委第二届征文活动,选送6篇征文参评,5篇分获一、二、三等奖,省社科联荣获优秀组织奖;参加第六届省直机关青年组诗文诵读比赛,选送的诗文作品《遥寄武汉》获青年组三等奖;组织党员参加省直党工委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活动,1位党员获银奖。

  ②在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中排名逐年下滑,2017-2019年度分别有65、71、81家参加评议,省社科联分别列第27、49、75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相互促进。截至11月中旬,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推进巡视整改落实等工作24次。二是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把创建模范机关融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之中。召开省社科联纪念建党99周年大会,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坚定走在前作表率》的主题党课。加强“三会一课”规范化建设,每月制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支部开展学习。开展“三级联动”、与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积极参加工委活动等。三是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会,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制定《省社科联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福建学堂”平台管理办法》《“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术期刊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接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制定《省社科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重新修订《省社科联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法制法规教育,学习《政务处分法》和《民法典》;开展省社科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

  (28)存在问题:对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省社科联所属的148个学会中,还有9家未建立党组织;140个行业协会党支部有68个尚未走访。对行业党建普遍存在的经费、活动场所等困难,协调解决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68个学会党支部的走访调研。2021年1月,省委非公办已拨付党建经费14.72万元,用于学会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已制定出台《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关于加强与学会及党支部联系和工作指导办法》,主要措施包括加强调研工作、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召开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座谈会、加强集中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学会换届工作的审核指导、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开展“阳光1+1牵手行动”。

  4.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仍有差距”问题。

  (29)存在问题:领导班子开拓进取精神不足。过于强调机构、编制等因素制约,对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创造性开展工作思考不深、举措不多。特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党组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为“单位编制少,要增加编制”,未能从党组自身出发检视问题,认识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省社科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激励担当作为有关制度和具体措施,认真谋划社科事业,统筹全局工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主动性,从思想上激发担当作为,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编制实施好《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21-2025年)》,自加压力,主动谋划,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社科界智慧和力量。

  (30)存在问题:对上级交办任务主动作为不够。如,2016年6月省委领导交办的“建立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任务,省社科联党组于2017年9月将该任务以课题形式委托给厦门大学,此后既未参与研究指导,也未跟踪督促进度,该课题立项至巡视时近3年,无明显进展。

  整改情况:2020年8月,督促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课题组抓紧开展研究工作。2020年11月6日,省社科规划办组织鉴定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了会议鉴定评审工作,根据鉴定专家意见,课题组对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2020年11月23日,课题组将结项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该项目已办理结项。

  (31)存在问题:缺乏激励担当作为措施。省社科联党组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指导意见停留在文件上,未结合实际研究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巡视谈话中,多人反映省社科联干部安于现状,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省社科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具体措施》,加大干部教育力度,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发挥干部考核激励任用,落实关爱保障措施,引导全体干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不懈奋斗。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32)存在问题:内设纪委“无法做到有效监督”问题依然存在,日常监督乏力,仍然是依靠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1日,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召开反思会,每位委员结合自身职责工作进行检讨、反思,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督查。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8个案例通报》。2020年12月17日,组织党员干部赴仓山林浦廉江书院开展“观廉政教育基地,筑廉洁自律防线”廉政教育。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省社科联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2020年12月机关纪委牵头,会同办公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社科联机关和东南学术杂志社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1年1月上旬,会计师事务所反馈了专项审计报告,梳理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机关纪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三组巡视省社科联党组期间,共向省社科联党组移交信访件1件。2020年9月23日,省社科规划办派员前往福建工程学院地方文献整理研究中心,调查了解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该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的有关情况,通过听取基地的情况汇报、调阅相关档案材料,并未发现该基地存在反映的问题。省社科联党组于2020年10月22日向驻部纪检监察组报送了《关于反映省社科研究基地福建工程学院地方文献整理研究中心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该信访件已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够强,2018、2019年两次召开省社科联全会,未组织修订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章程》”问题。

  整改情况: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修订稿,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章程》,并提交省社科联党组会议审定。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规定,“修改本会章程须经本会代表大会通过”,拟提交2021年召开的省社科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审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关于“未按《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实施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开始,每年制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实施计划。

  完成时限:2021年开始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未及时修订《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未及时设立新思想研究成果的学科奖项”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9月,已按照省政府规章项目修改程序向省司法厅申报修改《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省司法厅在《关于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闽司函〔2020〕117号)已经将《奖励办法》修订纳入2021年度省政府规章项目预备项目。2020年10月至12月,已经在厦门、福州、泉州组织召开6场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已送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组成单位征求意见建议。从2021年度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始,正式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评审组和奖项。

  完成时限:2021年开始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社科学术年会参与面不够广;9个未参加年检的学会,党组未督促整改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两项措施扩大学术年会参与面。(1)加强组织动员工作,采取联合办会的方式,由原来每年25个学会参与学术年会扩大到50个以上。学术年会分论坛原则上须由2个以上研究领域相近的学会联合申办,1个学会只能参与申办1个分论坛,对3个以上学会联合申办的分论坛予以优先扶持。(2)增加特色科普活动(含社科普及论坛)的数量。将每年资助学会开展特色科普活动由15个增加至30个,每项活动资助金额由2万元增加至3万元。以特色科普活动的形式扶持学会开展学术活动,申办学术年会分论坛未成功的单位,可转报特色科普活动项目。二是16个“僵尸”学会撤销(注销)已完成;9个未年检社团2个已办理注销,其余7个社团于2021年底前全面启动法律程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关于“履行‘加强对台社会科学方面的交流’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从2021年开始,每年学术年会单列5个闽台学术交流论坛,每个论坛邀请台湾专家5人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开始并长期坚持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省社科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省社科联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的要求,坚持严深实细抓整改、抓深化、抓巩固,持续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紧盯不放,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坚持以巡视整改为抓手,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秉承弘扬好习近平总书记在闽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诸行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把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对剩余的因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5个问题,要对照整改目标,按时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推进巡视整改为契机,把落实巡视整改融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过程,把推进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团结凝聚全省社科工作者,加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社科规划、社团管理、社科普及、社科评奖、学术期刊、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好《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21-2025年)》,努力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社科界的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70030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邮政编码:350025;电子邮箱:15985707069@163.com

  
中共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

  2021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xsgzxsdt/20210421/1702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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