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4-2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巡视六组于2020年5月27日至6月26日对省侨联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9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政治整改,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有力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动员,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视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碰头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2020年9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精准把握整改要求。先后举行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群团、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政治巡视的内涵要求。三是全会组织动员,形成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浓厚氛围。9月30日下午,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
一是组建领导机构。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组织精干力量全身心投入整改工作。二是逐条逐项建立清单台账。制定下发《关于省委巡视六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12个方面问题梳理细化为27个具体表现,确定90条整改措施,确保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零遗漏、全覆盖。三是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和专项整改。同步推进“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了“1个主体整改+2个专项整改”的巡视整改工作总体布局。
(三)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保障整改进度与质量。建立了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负主责,分管会领导牵头主抓的责任体系。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挂图作战,确保党组和各责任部室把工作与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6次领导小组会和专题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困难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查摆不足,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坚持巡视整改与侨联事业建设发展紧密结合。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大侨务”理念、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践行“人民至上、为侨服务”的宗旨,突出“十项载体和品牌”优势,坚持“两个并重”,深化“两个拓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侨联党组紧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27个具体问题,按照《关于省委巡视六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定的90条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逐一推动问题解决。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问题。
(1)对十九大精神和新思想学习不及时不全面,走形不走心。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注重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作用,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持续推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研究制定了《巡视期间1个月党建活动安排》《巡视整改期间3个月学习计划》《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工作方案》,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用活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及实例选编,着力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坚定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看齐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三是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贯彻落实“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等重要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找准省侨联定位。组织机关人员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1人获个人铜奖。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有力,在凝聚侨心方面做得不够。
一是强化侨界群众政治思想引领。把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作为侨界思想引领的第一位任务,立足工作实际和侨胞需求,引导海外侨胞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把牢正确方向,支持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是强化侨界群众宣传舆论引导。用好传统渠道和新媒体阐释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邀请专家解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广大侨界群众的制度自信。在省侨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通“嘉庚精神”专栏,加大对海外侨胞的宣传力度,讲好中国故事,凝聚侨心侨力,画好侨界同心圆。三是努力构建“和谐侨社”。针对巡视指出部分海外侨团矛盾问题,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议,专题研讨构建和谐侨社的措施,着力推动“和谐侨社”建设,组织59名海外侨领围绕“弘扬嘉庚精神共建和谐侨社”开展交流研讨,共同向世界各地的海外侨胞发出倡议书,呼吁闽籍海外侨胞心系家园,在推动“和谐侨社”发展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3)运用新思想破解难题能力不足,对推动解决“闽侨大厦”建设及入驻办公问题办法不多,主动性不足。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党组部署机关各部室根据各自业务实际,组织实施课题调研,探讨运用新思想提出破解工作难题的办法措施。2020年12月15日,党组召开省侨联工作专题交流研讨会议,共交流了侨联工作15个方面难题,为推进新时期侨联工作提供了参考。二是着力破解工作难题。针对巡视指出推进解决“闽侨大厦”入住办公问题。巡视整改期间,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及相关同志多次致电省委统战部,沟通闽侨大厦搬迁相关事宜。省委统战部表示:“目前,我部正在制定闽侨大厦搬迁方案,待上报省委审批后再研究反馈。”2020年11月9日,党组专函向省委统战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推动“闽侨大厦”后续搬迁问题。党组成员带队走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报省委巡视意见,反馈机关和侨界群众意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1月20日书面函馈我会,表示:“该局近年来,多次协调省委统战部,请其制定合理合规的‘闽侨大厦’使用方案,并根据办公用房规定提出相关建议。目前,该部已研究制定初步使用方案,但其合理性问题尚需进一步论证与沟通解决。建议我会加大协调力度,同省委统战部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推进该项工作。”我会将由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向省委分管领导专项汇报该问题,按照省领导指示精神,全力配合省委统战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后续工作。
2.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使命有短板”问题。
(4)洞悉侨情、服务侨界群众不够深入。
一是用好用足现有服务平台。落实省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用好“五侨联系会议”机制,组织开展引资引智和平台对接活动,加强与海内外侨界工商科技专业社团、专业人士的联谊交流,团结和凝聚海外侨商和侨界专业人才。深耕中国侨联“创业中华”品牌,总结近年来侨务工作经验,通过资源涵养、平台搭建、培训指导、基地打造、典型表彰等方式深化品牌内涵,使其成为侨联系统为大局服务、为侨胞服务的重要抓手。围绕做好“闽侨智库”工作,制定课题调研计划。加强侨商会、侨青会、女杰会、新侨会自身建设,修订相关章程、工作规则,发挥平台载体作用。支持侨企复工复产,开展相关调研,形成报告供决策参考,发挥侨界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大为侨界抗疫服务力度。组建覆盖34个国家的30个新冠肺炎医疗咨询微信群,为海外侨胞提供医疗咨询服务。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按照“一国一册”要求,建立了125个国家和地区的侨情资料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完善侨情数据,重视汇总、分析和反映侨情,发挥闽侨智库作用,广泛搜集基层侨联组织、侨联特聘专家、华侨历史学会学者、侨界专家、海外侨领的意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和发动基层侨联组织,积极为疫情严重国家侨胞捐赠防疫物资、提供咨询服务,鼓励他们坚定信心、战胜疫情。三是拓展海外联谊。坚持“两个并重”方针,加大海外联谊力度,通过举办研修班,参加各类交流活动,重点拓展新侨和新生代工作。通过在厦门举办的福建侨联“嘉庚精神”研修班,涵养侨界新生力量,凝聚嘉庚精神力,以同窗情延续家国情怀、中国力量。四是不断规范涉侨维权工作。针对巡视指出的186件未得到反馈的涉侨信访案件,均已按照规定完善跟踪反馈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涉侨维权工作质量,结合省人大组织的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30周年执法检查,到三明进行维权情况调研,举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图片展,组织省直、福州、社区五级侨联开展“12.4侨法宣传”,组织权益保障部人员集中学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涉侨诉求反馈台账。研究制定《福建省侨联涉侨诉求办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办理涉侨诉求提供依据。
(5)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
党组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精神,合理调整合并涉侨社团组织设置,重新明确工作安排,在强“三化”、去“四性”、补“四缺”上持续用力。按照起“化学反应”要求,加快推进省侨商会和侨资企业家协会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着力破解存在的困难问题。11月以来,由党组成员、副主席翁小杰同志2次带队与省委统战部沟通协调,研究整合两个“侨商会”整合方案,也参照了外省做法,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我会将由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向省委分管领导专项汇报该问题,按照省领导指示精神,全力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后续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6)对新思想和“嘉庚精神”的宣传和解读有待加强。
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把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作为贯穿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始终的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让侨联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夯实思想引领根基。利用机关宣传长廊,制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版面4幅,进一步浓厚学习教育氛围;筹备制作纪念建党一百周年的专题纪录片《忠诚与奉献——福建华侨爱国革命百年历程(暂名)》。印发《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嘉庚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弘扬“嘉庚精神”作为干部培训、侨领研修、侨务研究的重要内容。采用“海外侨领座谈会”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侨乡、侨村、侨企、侨校和海外侨团、侨胞,推进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根植于“海内外侨界队伍”。三是深化拓展“嘉庚精神”。加强对弘扬以陈嘉庚先生为代表的福建华侨精神的宣传和解读,在厦门举办第二期“嘉庚精神”研修班。在福建华侨主题馆举办《以嘉庚精神激励海外华侨华人共筑中国梦》专题固定展,设立嘉庚书架,利用网上夏令营平台,向海外华裔青少年推送《嘉庚精神》和《云游嘉庚纪念馆》视频短片。在《八闽侨声》杂志第六期刊登宣传嘉庚先生先进事迹18版。四是用好网络宣传平台。在网站开设“新思想”专栏,《八闽侨声》杂志摘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媒体融合加大宣传新思想、新精神的力度。联合福建省档案馆发布《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 参观福建侨批展 聆听“侨批故事”》相关视频。在习近平总书记给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回信六周年之际,通过网络平台诚邀海内外朋友重温习总书记回信,学习、宣传毛泽东主席关于“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的回信等精神,展示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的独特作用,对海内外侨胞宣传好阐释好“嘉庚精神”。
(7)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部室负责人通力协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切实担负起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努力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出台《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民主生活会,纳入党组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剖析检查。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出台《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加强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抖音号、头条号等“拉网式”排查,并根据上级新的要求,对防范被抢注、与“福侨世界总网”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的“福建侨联”微信公众号,进行注销处理。
(8)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有待理顺。
出台《加强网络名人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主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副主席翁小杰同志为省侨联新闻发言人,明确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下一步,按照《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要求,通过招考、招聘、调动、轮岗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力量。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
(9)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
一是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在制定《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研究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汇编《省侨联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进一步细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二是规范日常监督。落实《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等制度,常态化做好对机关重点工作和敏感事项的廉政监督提醒。2020年11月9日,翁小杰副主席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12月14日,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财务相关法规制度,熟悉财经纪律,做好源头防范。三是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核查近年来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举一反三,规范管理,确保整改到位。2020年11月5日,分管领导翁小杰副主席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对上一轮巡视整改以来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情况重新梳理,对认定不准确、处理不到位的干部,重新认定处理。11月17日,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规定,提升干部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防范填报差错。关于巡视反馈提出“一些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论认定不准确、处理不到位”问题,因涉及时间长、人员多,已加强教育培训、提醒谈话,使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上提高认识。由于时间紧,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计划下一步专题研究。
(10)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党组成员、部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召开省侨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巡视监督,要求全会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养成在严格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诚恳接受巡视指出的不足,针对2018年驻部纪检监察组专项检查发现的27个问题大部分涉及财务的实际,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核和把关,对今后接受巡视、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纪律处理等追责问责,做到“四个亲自”。2020年11月13日,修订了《福建省侨联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的管理规定》。从2021年起,每年年初由会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带队到所属部门和直属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11)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有差距。
在制定《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研究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督促抓好《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贯彻落实,针对性完善“三重一大”、“严肃财经纪律”等内控制度,重新调整机关各支部设置,完善党组成员挂钩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方案,推动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落深、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针对巡视指出的有的党组成员在2019年述责述廉未体现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负有责任的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由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2)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开展监督不够。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驻部纪检监察组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暂行办法》《驻部纪检监察组分级谈心谈话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针对性强化细化政治监督,全面推进具体化常态化,对省侨联13名部室负责人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精准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二是规范日常监督。严格落实《驻部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规范参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增强会议监督实效。省侨联机关主动加强与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召开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前均能够主动报告议题内容,并邀请派员参加监督和指导。整改期间,省侨联召开的7次党组会议、1次主席办公会议,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均在会前对议题进行审核把关,并尽可能派员参加会议,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则出具了书面监督意见。三是深化巡视整改监督。落实省委巡视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整改日常监督的要求,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省侨联巡视整改台账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参加了省侨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指导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巡视整改督导,抽查整改完成情况,督促巡视整改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力,共同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巡视工作成果。
(13)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省侨联机关纪委建立的干部廉政档案不够规范。
一是省侨联机关纪委积极向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和省委统战部机关纪委学习借鉴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方法,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具体细化了廉政意见回复、廉政档案查询等要求。二是省侨联机关纪委联合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更新完善,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23份机关科以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的统一格式、规范整理和补充更新工作。三是党组成员、副主席林俊德同志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严肃指出工作不足,并开展了批评教育。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严实”问题。
(14)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
长期以来,省侨联大项经费使用均通过主席办公会议审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针对此次巡视指出的问题,我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福建省侨联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的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各部门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把好审核审批关,推动省侨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纵深发展。
(15)部分接待费、会议费转嫁给直属社团。
一是认真落实“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把关机关经费的报销范围、标准及单位,做到谁主办谁负责。组织对2017年以来已开支的接待费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对巡视指出的“2019年3月11日接待甘肃省妇联党组书记等6人餐费2135元由福建省侨商联合会支出”问题,将该笔费用全部退还省侨商会;针对巡视指出的“2019年6月19日主办的“创业中华-侨智助力八闽项目对接会”会议费17268元由福建省侨商联合会支出”问题,该活动由省侨联作主办,省侨商会承办,双方共同承担活动费用,现已在报销凭证中补齐会议纪要、活动方案等有关资料和说明。
(16)执行采购制度不够严。
修订完善《福建省侨联涉外礼品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侨联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组织机关全体采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与采购工作业务相关的制度规定,熟悉掌握工作要求和方式方法。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工程项目问题由经办人写出书面检讨,机关工会采购问题整改后,补齐了相关财务资料。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7.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7)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动员大会精神,研究出台《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意见》。成立省侨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式海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抓好党建工作措施制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党组关于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利用省市县三级侨联联动机制,开展“走在前,做表率”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三是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在抓好依托“学习强国”、“党员e家”平台开展党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在福侨世界总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专栏,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升“党建聚侨心”品牌。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标准。
(18)班子成员未认真执行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是结合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和设置机关各党支部,督促优化各支部创新工作内容和手段,开展好党员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过政治生日、弘扬优良家风等活动。调整完善党组成员挂钩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方案。二是党组成员就执行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存在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和剖析纳入个人问题整改,在2020年10月26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深入透彻地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党组成员带头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效增强。四是党组成员、副主席翁小杰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执行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2020年12月份,组织机关“达标创星”考评验收活动,强化普通党员对班子成员的监督。
(19)党建述职不够扎实。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林俊德剖析指出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的不足,并对7位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二是相关党支部书记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评批评;联合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共同举办“党务纪检干部线上培训班”,取得了平均99.3分的好成绩,有力提升了党务、纪检干部党建工作水平。
8.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20)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一是针对省侨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系统梳理干部队伍构成和存在问题,提出干部队伍建设方案,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科学分析和通盘考虑,确定今后干部队伍建设5条意见。二是党组制订《中共福建省侨联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意见》及《2020年班子建设工作清单》,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选人用人。三是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升格省华侨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为相当正处级,核增事业编制3名,针对性制订《省侨联机关干部与省华侨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交流任职办法(暂行)》,推动干部交流轮岗,为后续干部队伍建设打好基础。四是2020年4季度,省侨联党组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新任免省侨联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省华侨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因尚无合适人选、争议较大等原因,暂缓选配。下一步,将按照干部选任条件,进一步遴选确定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计划2021年上半年前完成整改。
(21)选人用人实绩导向不突出。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调整修改2020年度考核方案,突出正向激励和正向引导,杜绝唯票问题。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制订《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在评先评优、干部选任中的核心导向作用。三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大一线考察识别使用干部力度,今年新提拔的干部中,年轻干部占60%,表现优异的一线抗疫干部占80%。
(22)社团兼职审批不够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出台《省侨联关于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暂行规定》,修订《省侨联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组织机关集体学习,深入梳理现状,完善管理台账,详细明确相关审批流程和办理方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和因私出国(境)管理。二是关于巡视反馈的我会个别部违规兼任社团法人代表情况,经核查,我会有2名干部兼任社团法人代表,其中二级巡视员(非省管,已退休)黄杰同志按要求整改,已卸任;经咨询省委组织部,二级调研员陈锋同志兼职符合规定。
9.关于“干部担当尽责意识还不够强”问题。
一是注重思想激励。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夯基工程,在各类学习培训中将其列为必讲内容,通过从党性教育这一“根源”抓起,深入强化理想信念,激活干部干事初心。采取道德讲堂、年轻干部论坛、侨智沙龙、经验交流、专项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提高干部为侨服务能力。2021年1季度,将由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以“讲政治、强担当、善作为”为主题给年轻干部上党课。二是注重政治激励。坚持事业为上,围绕为侨服务大局,把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有实绩的干部,作为“培养人才、选拔干部”的主渠道,积极营造“有为才有位”的干事创业氛围,让年轻干部到一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针对3月份组织到北京参加抗疫工作年轻人报名少的问题,党组成员加强与所联系指导支部的年轻干部谈心谈话,了解个人工作、生活等情况,结合实例教育引导他们在急难险重时刻站出来。近日,又有7名干部报名要求前往内蒙古参加口岸入境人员对接工作,其中大部分是年轻干部。三是注重工作激励。调整完善《202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丰富考核方式,逐步建立起监督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常态化考核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核模式。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日常工作与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有效结合,确保党组各项工作都能及时得到反馈,各项奖惩问责机制都能够及时兑现。综合运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式进行正面引导,申请为在驻村扶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李雨同志记功;向中国侨联推荐全国侨联系统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集体15个、优秀个人7名;向中国侨联推荐抗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各15个;向省委推荐的联络联谊部和一级主任科员林跃勇同志分别获评全省抗疫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派7名干部到北京、上海、内蒙古支援抗疫,全部评为省直机关抗疫先进个人。
(四)在落实巡视、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10.关于“党组对巡视整改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一是巡视反馈后,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巡视相关要求,增强党组成员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二是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与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栏目组合作不规范的问题”,本轮巡视发现,个别负有领导责任的党组成员未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要求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已由党组成员、副主席翁小杰同志代表党组对负有责任的原党组成员吴武煌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进行了原因剖析和自我批评。
11.关于“部分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关于未建立资金使用结束后的捐赠反馈制度问题。
一是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华侨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未建立资金使用结束后的捐赠反馈制度”问题,在组织相关部室认真学习《慈善法》《捐赠法》《华侨捐赠条例》的基础上,党组于2020年11月13日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侨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增加侨捐资金使用的反馈条款,建立了反馈制度。二是对2017年以来接受捐赠情况进行了清理,11月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已通过书面形式向各位捐赠方进行反馈,省侨联事业发展基金会拟通过年度财务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各位捐赠者。三是党组成员对未及时建立反馈制度的办公室、基层建设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二)关于涉外礼品管理问题
一是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涉外礼品管理不严格,没有统一采购和出入库登记造册问题”,党组组织机关学习《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等制度,重新修订了涉外礼品《福建省侨联涉外礼品管理暂行规定》,完善涉外礼品采购和管理制度,明确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登记造册管理,对分散在有关部室的礼品,于2020年12月1日移交办公室统一管理。二是党组成员对办公室、联谊联络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12.关于“对主题教育检视指出的‘部分基层侨联组织建设薄弱’问题整改推动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根据中国侨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扩大基层侨联覆盖面和创建省级“五有”、“五好”侨胞之家“质数双提升”工作为着力点,不断推动解决全身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的“四缺”问题。巡视期间,班子成员立行立改,带队分批次到98个县、乡镇(街道)、村居侨联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和考核验收侨胞之家。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75个省级侨胞之家和44个省级侨胞之家示范点,向中国侨联推荐全国侨联系统“侨胞之家”典型选树单位18个。二是巡视以来,全省又新成立基层侨联组织10家,首个省级行业性社会团体侨联在福建省众创空间协会成立。三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全省市县两级地方侨联超期未换届问题,党组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林俊德担任副组长的地方侨联换届工作督导组。下发《福建省侨联关于加强指导推动全省地方侨联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对地方侨联的换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整改期间,对逾期未换届县(市、区)侨联数量居多的三明、漳州、莆田、福州、宁德五个设区市,全力推动地方侨联按时换届。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地方侨联下发《福建省侨联关于全省县市区侨联换届工作情况的通知》。2020年11月4日,由党组成员、副主席翁小杰、林俊德同志分别带队到24个市县进行实地督导。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六组巡视省侨联党组期间,未向省侨联党组和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省侨联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8人,已给予组织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或必须长期重视的事项及措施
截至目前,针对省委巡视六组巡视反馈省侨联党组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省侨联梳理细化的27个具体问题,其中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基本完成、4个未完成。同时,其中有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是一次性的,既要抓当前又要抓长远,需要长期重视、长期坚持。
(一)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运用新思想破解难题能力不足,对推动解决‘闽侨大厦’建设及入驻办公问题办法不多,主动性不足”的具体问题,省侨联党组积极与省委统战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对接,取得部分实效,尚未完成整改。下一步,我会将在由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向省委分管领导专项汇报该问题,按照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统战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与上述单位一同推进整改落实,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省侨商会与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整合”的具体问题,省侨联党组积极与省委统战部沟通对接,取得部分实效,尚未完成整改,我会将由党组书记、主席陈式海同志向省委分管领导专项汇报该问题,按照省领导指示精神,全力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后续工作,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
3.关于“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一些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认定不准确、处理不到位”的具体问题,党组全面梳理查核了上轮巡视整改以来所有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因涉及时间长、人员多,已加强教育培训、提醒谈话,使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上提高认识。由于时间紧,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拟下一步专题研究,计划2021年上半年完成整改。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省华侨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班子配备”的具体问题,已按程序开展了下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但因尚无合适人选、争议较大等原因,暂缓选配,未完成整改,计划2021年上半年完成整改。
(二)基本完成整改问题及需长期坚持的工作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有待理顺,充实意识形态工作力量”的具体问题。我会将通过招考、招聘、调动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人员力量。
2.关于“对主题教育检视指出的‘部分基层侨联组织建设薄弱’问题整改推动力度不够”的具体问题。我会将重点做好3项工作。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创建省级“侨胞之家”和推进基层侨联组织质数双提升工作为着力点,加强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的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二是加大走基层力度。适时走访县(市、区)党委工作部门,主动拜会地方党委领导,宣讲解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联和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侨联《章程》,共同会商解决制约侨联发展的困难和瓶颈。三是推进地方侨联按期换届。截至目前,全省32个超期未换届基层侨联已完成换届5个,明确计划年底前完成5个、明年上半年完成20个,正在加紧督导推动其余2个基层侨联尽快明确换届时间。针对超期未换届的地方侨联组织,已建立换届督导工作台账,及时更新换届情况,做到挂图督导、靶向推进,与地方党委联合,协调保障地方侨联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实现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的具体问题。下一步,我会将重点做好2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认真总结2020年党组和机关理论学习情况,谋划2021年省侨联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要点,制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方案,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明年学习主线贯穿2021年全年。二是积极做好海外和谐侨社工作。利用年底出访澳门参加海外侨青高峰论坛契机,开展和谐侨社宣传,引导海外侨界青年一代积极投身和谐侨社建设;常态化做好“嘉庚精神”研修班工作,加强对海外重点人士和领军人物的引导和培养;持续加强与海外侨团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存在的矛盾问题,针对性做好协调化解工作。
4.关于“洞悉侨情、服务侨界群众不够深入”的具体问题。我会将常态化做好侨情资料库管理维护,持续加大海外侨团、重点侨领的联谊力度。加强与海外侨团侨社和省内涉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海外侨情变化,及时做好“一国一册”侨情资料库维护,确保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用好培训班、研修班和各类交流活动,拓展新侨和新生代工作,加强对年轻优秀侨胞培养力度。
5.关于“对新思想和‘嘉庚精神’的宣传和解读有待加强”和“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的具体问题。我会将重点做好2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新思想和“嘉庚精神”的宣传弘扬。持续抓好机关新思想的学习领会,用好夏(冬)令营、福建华侨主题馆、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海外侨领研修班、各类交流活动和网络融媒体平台资源,大力宣传和弘扬新思想和“嘉庚精神”,强化对侨界群众的思想引领。二是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按照《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方案》《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方案》《加强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的工作方案》等规定要求,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努力打造“福侨世界总网”品牌,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网络舆情事件。
6.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的具体问题。我会将严格按照《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督促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计划从2021年起,每年定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纪律处理等追责问责,特别是对重要敏感问题、重点岗位人员由党组书记亲自谈话、亲自监督、亲自落实。
7.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的具体问题。我会将持续抓好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履行好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初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每半年开展检查督查;发挥好“党建聚侨心”工作品牌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8.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到位”的具体问题。我会将根据前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情况、机关编制和工作实际,常态抓好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任规定要求,突出实绩导向,进一步做好干部培养使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话0591-87846726;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0层福建省侨联机关纪委,邮政编码:350001。
中共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2021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xsgzxsdt/20210421/1702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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