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党建群网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是负责本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2022年决算包括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1家行政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5621.55万元,比上年减少2789.52万元,下降7.2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963.44万元,比上年减少3209.49万元,下降8.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60.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3.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372.44万元,比上年减少3534.48万元,下降9.58%,其中:基本支出11094.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25%;项目支出22277.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75%。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542.07万元,比上年减少2792.26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全年一次性项目经费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7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40.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62%;教育支出1397.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7.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9%;卫生健康支出667.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9240.0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43.57万元,下降3.13%。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29240.0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943.57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397.4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55.49万元,下降57.0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1397.4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55.49万元,下降57.0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市领导干部培训班次和规模进行了压缩,全年培训经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067.4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87万元,下降1.2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397.4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5.87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按实际情况支出。
“抚恤”(款)2022年度决算87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0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是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增加了预算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667.56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667.56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094.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行政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5.12万元减少85.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0万元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12万元减少5.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45.32万元,比上年减少12.79万元,减少1.69%,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5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5.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无车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616.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报表详见附件2。
附件1: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本级决算报表
附件2: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本级绩效评价情况
原文链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3000193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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