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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律师阅卷指南

时间:2023-08-2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一、律师阅卷所需资料

  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函、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人与当事人关系说明材料)或者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二、办理流程

  1.预约阅卷。律师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电话转接办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咨询律师阅卷相关规定要求,预约领取电子卷宗或现场阅卷时间。律师在约定的时间到办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经过身份核验后,领取电子卷宗或现场阅卷。

  2.现场阅卷。律师按要求携带资料到办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经过身份核验后,领取电子卷宗或现场阅卷。

  3.异地阅卷。律师可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也可以按要求携带资料到就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申请异地阅卷。申请受理地与办理案件地人民检察院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异地阅卷相关事项。

  4.互联网阅卷。

  ①律师可以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律师认证登陆”,进入“案件绑定申请”按指引申请绑定案件,在“已绑定案件”中选择要申请阅卷的案件提交在线阅卷申请。

  ②案件绑定审核结果、阅卷申请审核结果将通过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注册的手机号码短信告知。

  ③审核通过的阅卷申请,律师将收到包含卷宗下载密码和卷宗文档打开密码的短信。

  ④律师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点击我的预约,进入“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列表下载电子卷宗。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gg/202308/t20230825_5904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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