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 | “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化矛盾赢民心
时间:2023-08-28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松江检察
握手言和
8月17日下午,松江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里来了一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但当他们离开时,双方却相互致意,握手言和。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回顾
2018年,当事人吴某和孔某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但是公司的资金账户存在公私混用的情况,后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致使吴某怀疑孔某有挪用资金的嫌疑。
吴某于2022年9月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孔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但经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本案没有犯罪事实,遂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吴某不服,向松江区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公开听证强化监督工作
由于该案当事人投资亏损,情绪激动,松江检察院立即启动领导包案并安排资深检察官办理该案。经前期调查核实,6月14日,就该案的处理,松江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
三名听证员认为,本案现有证据难以证实孔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但是为了解开当事人心结,建议公安机关围绕当事人提出的几个问题,继续开展侦查,给当事人一个闭环的结论。
检察机关采纳了听证员的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侦查,公安机关收集证据,进一步证实孔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公开答复促进矛盾化解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松江区检察院举行立案监督审查结论公开答复会。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松江区检察院还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和被控告人及其律师一起参加答复会。
在公开答复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本案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作了详细解释,阐明了检察机关维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理由,并结合双方的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释法说理,控告人最终也认可了松江区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审查结论,双方当场达成谅解,并签署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人民监督员有话说
王耀: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用,意义重大深远。
保曙琳:通过检察院的监督和公开答复,使得当事人当场认可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体现了检察院对于社会的信用建设是非常重视的。
厉翠兰:通过这次公开答复,看到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深刻感觉到了检察院阳光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希望当事人在今后要持续诚信经营。
松江区检察院在检察办案中,一直主动践行“枫桥经验”,牢记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履职,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获得群众赞许,本案仅是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今后,松江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开展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办案机制,进一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心办好老百姓身边的“小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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