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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招聘辅助文员

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经市公务员局、市检察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使用,具备一定的汉字速录能力(详见招聘考试政策问答第四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没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辅助文员情形;

  

  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考试报名办法

  

  一

  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专题网站”: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309.htm(以下简称“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

  

  二

  考试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0:00至8月28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309.htm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可填写两个报考志愿。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应当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21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将同面试一并组织。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23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3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五)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按照“先面试、后测试”的顺序,由各招聘检察院在院内指定场地组织测试。

  

  (六)面试安排。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及“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面试通知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发生空缺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公示和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检察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并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新招聘的辅助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面试问题解答):32511357、32511370、32511369

  

  考务咨询(笔试考务问题解答):12333

  

  技术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解答):24079254

  

  监督电话:6433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

  

  

  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

  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向上滑动阅览

  一、什么是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

  答: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是指配合检察官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但不具有法定检察职权的事务性、辅助性辅助工作岗位。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实行劳动派遣制。辅助文员与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才服务机构为辅助文员提供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派遣服务,检察机关负责具体使用。辅助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检察机关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答:本次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使用,具备一定的汉字速录能力(详见招聘考试政策问答第四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没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辅助文员情形;

  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面试当天还将组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在市检察院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检察院组织的招聘面试和汉字速录能力测试。报考资格审查一般安排在面试当天。

  

  (三)体检和综合考察

  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和综合考察有不合格者,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检察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并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新招聘的辅助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四、如何理解报考条件中“具备一定的汉字速录能力”?

  答:面试当天,按照“先面试、后测试”的顺序,参加在市检察院组织指导下,各招聘检察院组织的汉字速录能力测试。考生最多可参加3次测试,任意一次测试成绩合格即视为通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即达到汉字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的标准。汉字速录能力测试采取看打速录模式,计算平均每分钟录入的有效字数。考生应按照各招聘检察院具体安排和现场指引,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各招聘检察院院内指定场地参加测试。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应携带面试通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考试报名信息表之外,还应携带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关于学历验证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何获取?

  关于学历验证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中国留学网:

  http://zwfw.cscse.edu.cn/cscse/xlxwrz/391584/index.html

  

  八、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笔试成绩合格者,由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知其参加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本人。经面试、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检察系统辅助文职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发生空缺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九、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32511357、32511370、32511369。

  

  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该如处理?

  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务问答》中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中,存在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假证照、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考试是否指定复习用书和举办考前辅导?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和培训信息;不要向培训机构及其网站提供个人资料以免被他人非法利用;不要听信任何关于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虚假宣传;不要心存侥幸,购买、使用虚假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

  

  十三、聘用为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后,如果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可以直接转为检察机关正式在编人员?

  答:不可以。辅助文员如想成为检察机关正式在编人员即公务员,必须通过上海市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

  

  十四、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如何规定?是否需要加班?享受何种待遇?

  答:检察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加班的,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补休。

  

  十五、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保障,其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辅助文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收入8800元左右,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

  

  辅助文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年休假等带薪假期。

  

  2023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

  招聘简章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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