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法制

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内蒙古1案例入选

时间:2023-08-2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8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三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2件典型案例。其中,内蒙古检察机关办理的诉吴某某等十四人破坏草原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吴某某等非法狩猎、贩卖、运输蒙古百灵鸟雏鸟,造成2208只雏鸟死亡或脱离草原,致使草原百灵鸟种群数量减少。此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吴某某等14名涉案人员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256.81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诉吴某某等十四人破坏草原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野生动物资源价值损失 生态服务功能损失 连带责任

  

  【要旨】

  

  对非法狩猎、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违法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后,检察机关依法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参与非法狩猎、收购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实现对侵害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和受损公共利益的一体保护。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吴某某、王某花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其收购的百灵鸟雏鸟系他人非法狩猎所得,仍向河南、山东等地的王某国、孟某某、李某某贩卖百灵鸟雏鸟3364只,造成2208只百灵鸟雏鸟死亡或脱离草原。其中,购买祁某等8人非法狩猎的百灵鸟雏鸟181只,李某波驾驶车辆帮助运输1357只。

  

  【调查和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分院(以下简称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在办理吴某某、王某花等人涉嫌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发现该线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审查认为,百灵鸟与草原有着紧密的生态链关系,吴某某、王某花等14人非法狩猎、收购、出售、运输百灵鸟的行为,导致百灵鸟脱离草原生态环境,造成该处草原百灵鸟种群数量减少,破坏了草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2020年3月3日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2020年5月9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对吴某某、王某花等人判处刑罚。2020年5月28日,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在正义网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2月,经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百灵鸟雏鸟为蒙古百灵,每只价值1000元,2208只死亡或脱离草原百灵鸟雏鸟共计国家野生动物资源价值损失220.8万元。经评估,每只蒙古百灵鸟雏鸟生态服务功能价值107.025元,吴某某等人非法狩猎贩卖的3364只百灵鸟雏鸟造成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计36.01万元。

  

  2021年4月19日,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吴某某、王某花共同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256.81万元,祁某等12人在各自非法狩猎、收购、运输百灵鸟的范围内与吴某某、王某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吴某某、王某花、祁某等14人在锡林郭勒盟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2022年6月28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审查认为,百灵鸟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锡林郭勒盟境内全年禁猎。每年5月至6月是百灵鸟雏鸟繁殖期,也是百灵鸟种群繁衍的重要季节。吴某某、王某花等十四人非法狩猎、收购、出售、运输百灵鸟的行为,人为造成草原上百灵鸟种群较少,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损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吴某某、王某花共同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256.81万元,祁某等12人非法狩猎、收购、运输百灵鸟的数量范围内与吴某某、王某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4名被告在锡林郭勒盟盟级以上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野生动物既是国家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涉及非法狩猎、收购、运输、出售等多个环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最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一体追究违法行为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的同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在各自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有力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产业链条,实现野生动物资源司法保护效果最大化。

  

  

  知识科普

  

  

  

  

  

  

  

  蒙古百灵,是百灵科百灵属鸟类动物,被誉为天堂草原上的“歌唱家”。2021年2月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体长17-22厘米。头顶中部棕黄色,头四周栗红色,眉纹长而呈棕白色,上体栗褐色,翅具明显的白斑,下体白色,上胸两侧各具一黑色块斑。虹膜褐色,喙褐色,下喙基部近黄色,脚橘黄色。

  

  蒙古百灵栖息于草原、半荒漠等开阔地区,尤其喜欢草本植物生长茂密湿润的草原地区。常出没于河流和湖泊岸边的草地上。国内分布于西北、东北、华北。国外分布于俄罗斯、蒙古、朝鲜半岛。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8/t20230818_589330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