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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山盟 与检盟 与兴安盟 首届全区检察理论研讨会“敖包”论“检”

时间:2023-08-13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巍巍兴安岭,梦幻阿尔山。8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河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国家级法治人才库专家、博士生导师郝铁川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应邀纷纷赶来,出席在阿尔山市举办的首届全区检察理论研讨会(敖包检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彧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苏和致辞。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英杰,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牛芳泽,兴安盟委委员、副盟长禹丽芸,阿尔山市委书记杨永久等出席,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主持开幕式。

  

  

  

  

  检察理论研究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体现着检察“软实力”。今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顺应大势、聚焦主业,以“1231”检察工作思路为抓手,深入实施“六大统一行动”“四大提升工程”,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奋力创造与内蒙古区位条件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各项工作呈现勃勃生机。伴随着检察工作的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也水涨船高,更趋活跃。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检察院开始筹备首届“敖包检会”。据介绍,“敖包检会”源于对敖包的美好寓意,一方面表达了检察机关道法自然,对司法规律、检察规律的孜孜以求之意;另一方面,寓意着各界专家学者、广大检察人员共同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添石培土,构筑检察理论研究的高楼大厦。

  

  

  

  

  “有先进的理论才有先进的实践,有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才有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李永君在讲话中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铸牢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魂。要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应勇检察长提出的检察理论研究“三个根本”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命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道路。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思考和谋划各项工作不可偏离的根本指针,以政治视角寻找破难题、解新题的思路和方法,坚定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自信,深深植根内蒙古检察土壤,解决自己的问题,开拓自己的道路。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区情实际,加强对内蒙古检察实践的总结提炼,努力提出具有内蒙古鲜明特点的检察观点、检察理论、检察举措,发出北疆检察的黄钟大吕之声。

  

  

  

  

  “要在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上下功夫,通过理论研究掀起头脑风暴,努力把工作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理论成果。”李永君强调,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新安全格局,注重研究刑事犯罪新动向,以法治之力守卫边疆安全。要加强诉源治理的研究,积极引领检察办案由一案一事向同类问题治理拓展。要注重研究强边固防,深化拓展“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助力打造北疆安全稳定高地和沿边开放的重要支点。要加强对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研究,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理论探索,积极探索以法律监督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法路径。要在服务保障生态建设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全区“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加强对黄河、草原、山林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系统研究,以更加有力的法律监督保护全区生态安全。

  

  

  

  

  “理论的苍白、思维的僵化,必然导致实践的落后。”李永君指出,要视野向内谋发展,建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之本。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是相辅相成的。持续破难题、解新题,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以理论的先进引领带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重点加强对检察改革、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以及对检察管理的研究。紧紧围绕检察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立足实际,认真思考研究“四个现代化”的内涵、外延、实现途径,实现检察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发展互促。

  

  

  

  

  李永君强调,要以水滴石穿的决心与韧劲推动构建“大研究”工作格局,三级院党组都要重视、关心、支持理论研究工作,带头开展专题调研、承担研究课题,推动形成院领导带头、研究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主动融入、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一篇好文章的贡献胜于办理十个案件。每一个检察人员都应当是理论研究人员,要刀笔兼通,以笔驭刀。”一个合格的检察官,应当既是司法实务的实践者,又是理论文章的撰写者,要走上法庭能辩论,坐在办公桌前能阅卷,上了讲台能讲课,坐在电脑前能写文章。要大力培养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聚焦检察实务研究,形成专兼并重的多元化研究队伍。

  

  李永君表示,检察工作现代化已经开启新征程,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空间更为广阔。内蒙古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与理论界、实务界的广泛合作,力争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培养一批研究团队、推出一批典型案例、打造一批特色品牌,请进来走出去,吸引更多专家学者走进“敖包检会”,打造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视野的检察理论研究盛会,碰撞更多智慧花火,凝结更优研究成果。

  

  

  

  

  苏和在致辞中表示,兴安岭上兴安盟,兴安盟是红色热土,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诞生地。自治区检察院将“敖包检会”选定在阿尔山举办,是对兴安盟、对阿尔山的认可,这次盛会,必将推动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相信“敖包检会”必将成为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学术论坛,成为内蒙古检察工作的一个亮点。

  

  

  

  

  郭立新建议,检察理论研究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研究重点,在加强服务内蒙古现代化理论研究中,注重加强服务构建新安全格局研究、加强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加强服务保障生态建设研究;要强化法律监督理念、法律监督体系、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研究,提升对检察改革、检察权运行机制、检察管理的研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不断凝聚研究合力,奋力开创新时代内蒙古检察理论研究新局面。

  

  

  

  

  韩彧表示,自治区检察院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理论上着笔,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举办“敖包检会”,就是为了一体深化检察理论创新和检察实践创新,必将对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在全区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服务保障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聚焦“六大统一行动”“四大提升工程”等重点任务,必将打造更多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的检察理论研究品牌,更好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会上,樊崇义教授和郝铁川教授分别做了《司法现代化与法律监督完善》和《中国式法治思维》的讲座,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场理论与实践交融的盛宴。

  

  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了“2023·法律监督与新时代内蒙古检察工作现代化”主题征文活动,发布参考选题53个,收到论文315篇。经自治区检察院初评,专家评审组复评,共评选出获奖论文80篇、优秀组织奖5个。会上,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了表彰,6名论文作者做了分享,与会专家进行了点评。

  

  下午的学术交流环节,最高检理论研究所季美君以《法学论文写作与发表》为题进行了讲座。小黑河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传红结合该院理论指导实务、实务滋养理论的做法,以《如何在检察实务土壤上开出理论花朵》为题作经验交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刘清洋分享了新疆检察“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究品牌的建设经验。

  

  部分盟市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分管理论研究工作的院领导、研究室主任以及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

  

  

  

  

  

  

  供稿: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办公室,兴安盟检察分院

  图片提供、视频制作: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8/t20230807_5876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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