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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向新上任一把手发放廉政提醒函

时间:2021-04-1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夏思军同志,首先对你被组织上任命为亭湖区委书记表示衷心祝贺!作为区委书记,希望你牢记任用就是信任、职务就是责任、用权必受监督,带头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亲和清的关系,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这是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委书记夏思军在履新不久后收到的一份廉政提醒函,落款是中共盐城市纪委、盐城市监委。一纸提醒函,让这位新任区委书记倍感责任重大。

  2020年以来,和夏思军一样收到廉政提醒函的还有盐城所属的6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格外重要,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深刻吸取曾查处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围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协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对领导分工、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及个人事项等六个权力运行关键环节进行明确,建立市纪委书记定期与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谈话制度,并要求党政正职干部每年向市纪委报告对《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此外,盐城市纪委监委每年协助市委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步出台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市委、市纪委具体责任,对每项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对下推动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县(市、区)、市各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访谈活动,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县(市、区)及市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03/t20210316_237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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