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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党风 转作风 树新风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举办第二期主题教育读书班

时间:2023-07-1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强党风 转作风 树新风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举办第二期主题教育读书班

  

  

  

  

  

  

  

  

  7月11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第二期主题教育读书班暨第6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集体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和“抓实以学正风”重要指示精神进行研讨交流。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应邀到会指导。

  

  李永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为内蒙古擘画了发展蓝图、制定了行动纲领,同时也给新时代内蒙古检察工作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从政治、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大意义,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深情关怀和殷切期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强根基,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创建有内蒙古检察特色的“北疆文化”品牌,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李永君表示,主题教育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正风”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驰而不息强党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要做到,要将树立新风与克服旧风一体推进,不破不立。要大兴务实之风。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大兴务实之风的具体实践,对于16方面26项调研课题,尚未全部完成的,要抓紧推进,对于调研中新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解决时限。对于已经完成的调研课题,要充分论证,应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办法和制度举措,长期坚持。要弘扬清廉之风,要把作风是否清廉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治红线,时刻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之中。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养成俭朴之风,把生活作风问题作为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机关“三公经费”,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使勤俭节约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持续深化“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在简化程序、精减要件、压缩时限上再发力,切实把工作效率提上来、把基层负担减下去。

  

  上周,读书班已经安排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李永君检察长做了专题党课报告,“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新疆喀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木亚沙尔·麦麦提和喀什检察分院政治部副主任李斌应邀做了事迹报告。在今天的研讨交流中,与会人员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下一步,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亲切关怀与嘱托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树正气、强底气、鼓勇气、提锐气,强化思想淬炼,抓实以学正风,注重实干担当,以止于至善的高标准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检察院厅级干部、院机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7/t20230712_58306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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