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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凝聚共识 做实行政检察 积极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

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与自治区司法厅相互支持、通力合作,不断强化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工作成效,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新样板,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积累了新经验,探索了新路径,逐步形成了相互促进、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工作新局面。

  

  高站位部署 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学习意见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和领会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定试点场所。自治区检察院协调自治区司法厅对全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在此基础上,根据试点单位数量比例确定要求,综合考虑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册戒毒人员、戒毒场所所在地基层院办案力量等情况,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共同确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兴安盟扎赉特旗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4个试点单位和内蒙古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图牧吉强制隔离戒毒所、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4个检察监督试点场所。会签实施方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会签《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工作机制等。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也分别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会签实施方案或细则。

  

  高标准推进 积极稳妥探索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4个试点单位分别在试点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就加强协作配合、更好发挥检察官办公室职能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达成共识。全面摸排案件线索。4个试点单位采取调阅案卷等方式加强案件线索摸排,共调阅强制隔离戒毒档案、卷宗等160余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探索强化科技支撑。自治区检察院牵头与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就在内蒙古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部署智能视频巡查系统达成共识。该系统有利于加强对戒毒人员戒治期限、财务管理、保外就医、违规处罚、积分管理、诊断评估等执法工作和数据生成情况的全面了解,实现对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工作全程化监督。重点开展专项监督。例如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针对刑事处罚后需强制隔离戒毒情况开展数据摸排。乌海市海勃湾区院开展戒毒人员持有驾驶证情况专项监督,并对2022年社区矫正对象吸毒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构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漏管检察监督模型,短期内发现监督线索20余条,联合公安机关强力解决刑罚执行与强制隔离戒毒衔接不畅等问题,并会签规范性文件,建立有效衔接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推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在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中,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司法厅、公安厅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衔接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组织试点单位对检察监督试点场所在所戒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80余条。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多部门间召开专项会议、建立工作机制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堵塞漏洞,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6/t20230629_46559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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