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筑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注入检察之力
时间:2023-06-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筑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6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首次共聚呼和浩特,跨区域联合举办为期五天的内蒙古、新疆两地沿边口岸检察业务培训班。
此次培训是蒙疆两院深化口岸检察业务合作、加强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口岸经济司法保护能力、提高两地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效应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蒙疆两院“检察业务一盘棋大格局”的构建,推动两院及时融入口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针对口岸检察业务中大量涉及到经济领域犯罪,培训课程设置将经济和法律相融合,重点邀请了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国家检察官学院的领导及专家为学员讲授习近平经济思想、口岸进出口贸易等内容,还专门邀请了沿边口岸检察院检察长为大家做经验分享,开展业务交流,两地的口岸检察业务骨干尽情学习沟通。
培训预示着蒙疆两院将打开口岸检察业务合作的新局面,同时也将打开两院联合举办培训班的新模式。两地检察机关将共同努力,积极为维护口岸经济稳定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6/t20230615_4182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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