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议审议全区检察机关第四批检察官拟任人选
时间:2023-04-2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4月14日下午,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会议,集中审议表决全区检察机关211名拟入额检察官人选和208名拟递补入额检察官人选。
会议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韩彧主持,本次遴选委员会会议由4名常任委员和11名非常任委员组成。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及各分市院依次汇报了员额遴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就各位委员的提问进行详实细致的回答。
自治区检察院严格依照中央、最高检、自治区党委相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经自治区社会治理和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批准同意后,严格组织实施。本次共有468人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经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环节,各级检察院党组在充分酝酿基础上,择优提出拟入额及拟递补入额人选,并经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提交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
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过硬检察队伍,以检察政治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实施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已累计选任员额检察官3270名。
本次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本着严格标准、择优选任的原则,确保让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过硬、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进入员额检察官队伍,进一步选优配强一线检察办案力量,提升全区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人才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4/t20230418_4098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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