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案情追踪

扣押483箱“山寨烟花”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

时间:2023-03-13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胡坚正)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庆佳节的传统习俗,春节、元宵“两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旺季,看准了这个势头,杨某等4人在未取得品牌授权的情况下,仿制生产“力新”品牌“富贵蕾”烟花2756箱,非法获利20余万元。近日,由长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完成了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5千元至3万元不等。

  见利起意,仿制烟花鱼目混珠

  “这个烟花的销路非常好!你要是有门路搞到货,一定能稳赚不赔。”2021年12月杨某甲经他人介绍得知“力新”烟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贵蕾”烟花销量好,但是成为其代理经销商需要前期投入很多资金,自己也没有烟花爆竹的经营许可证,一套手续下来得花不少钱。杨某甲转念一想,与其花钱帮别人分销产品还不如自己贴牌生产利益比较大。

  之后杨某甲找到朋友杨某乙进行商议,表示想借助其在烟花厂的人脉来以假乱真坐享其成。两人一拍即合,约定由杨某乙负责委托介绍印刷生产的工厂以及样板包装,由杨某甲负责配送烟花进行经销。

  杨某乙先是找到自己的堂弟杨某丙设计好外包装的模板,再找到堂哥杨某丁生产外包装纸箱,两人明知道这种行为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但碍于兄弟面子不得不接受杨某乙的委托。杨某乙不仅坑害了堂兄弟还把开花炮厂的姑姑杨某戊两口子拉下水,委托姑姑杨某戊负责生产、组装和包装假冒烟花并直接与杨某甲对接、收账、发货,姑父刘某则负责接送工人以及装箱入库。经杨某乙打点,一条完整的假冒烟花的流水线就此形成了。

  东窗事发,送货“翻车”露出马脚

  “杨老板什么时候有空,给我店子送400箱烟花咯。”有了生产假冒烟花的流水线,杨某甲的货源也日益充足,从开始配送的时候顺带掺点自己的假冒烟花,到现在已经有几个经营烟花的店铺作为长期的合作伙伴了。

  2022年2月15日,杨某甲委托他人运输500箱假冒烟花前往贵州送货,谁料想货车中途发生侧翻,500箱“李鬼”洒落一地,被前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扣押。经与原厂家核对,现场翻车的烟花并不是其公司生产,而是他人假冒,不仅字体不一致,而且还没有粘贴防伪标签,遂立即报案。

  截止至2022年3月,杨某戊夫妻一共为杨某甲生产了2756箱假冒烟花,杨某甲非法获利14万余元,剩余烟花均被公安机关查扣。

  退赃退赔,检察机关追缴违法所得

  根据转账记录和多笔销售事实查明的平均价格。最终,检察机关以29万元工厂出货价认定杨某甲涉案金额。“我没想到卖假货的后果这么严重,我本来只打算配送的时候夹杂一点假货搭着卖的,但是后来我就见钱眼开停不住手了。”在讯问过程中,杨某甲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悔不已。经检察机关调解,杨某甲等人退赔退赃共30万余元并取得了侵权厂家的谅解。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商家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勿贪图一时蝇头小利,因小失大。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hjsa/dazz/202302/16282548397691371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政府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全国政务资讯互动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反腐调研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ffdy.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33号

联系电话: 010-57028685 15313344577 监督电话: 1851152689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