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力争抗诉一个案件,解决一个司法导向问题
时间:2023-03-1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民事案件的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民事检察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未来,检察机关将如何进一步做好民事检察监督,更好服务民生?
日前,新京报记者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民事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冯小光介绍,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万多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5.9万余件,依法支持起诉16万多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8万余件。
接下来,将着力强化涉及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等领域民事案件的办理。将注重选择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
强化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民事案件监督
新京报: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工作中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窗口之一。过去五年,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成效如何?
冯小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集中体现检察机关在民事法律适用及司法理念等方面的纠偏、引领价值。第六检察厅积极引导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强化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合同类、劳动争议等领域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力求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6万余件,经审查,提出抗诉2万多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2022年,抗诉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超过90%,较2018年分别增加15.3个百分点、42.8个百分点,监督意见精准性不断提升。
新京报: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着重对哪些领域开展民事检察监督?
冯小光:我们将稳保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主责主业基本盘,着力强化涉及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等领域民事案件的办理,积极推动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向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破产、海事海商等新领域拓展。加强对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明显失当行为的监督,在实现个案公正的基础上,促进统一裁判标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进一步加强精准监督,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具体来说,更加注重选择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更加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实现民事审判、执行权的监督与当事人权利救济的有机统一。进一步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做到“敢抗”和“抗准”相统一。
新京报:在新冠疫情影响下,检察机关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实施有什么新做法?
冯小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注重对中小微企业、涉疫情企业复工复产的保护,通过司法救助、加大支持起诉力度等方式,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注重矛盾化解,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在涉疫情防控案件司法政策的理解和法律规则的适用等方面,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力争达成共识,共同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检察监督将聚焦深层次违法监督
新京报:认为法院有案不立或不采取执行措施,可以诉诸检察机关。过去五年,对审判活动和执行的监督成效如何?
冯小光: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是民事检察的重要内容,其与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支持起诉等共同构建起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流程监督。
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5.9万余件,受理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经审查,共提出检察建议21万余件,法院采纳20.7万余件。持续推进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建设,针对《强制执行法(草案)》涉及检察监督部分的内容,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讨,派员参加立法机关的座谈会,及时提出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意见建议。
同时,深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9.8万余件,受理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经审查,共提出检察建议17.4万余件,法院采纳17.2万余件。
在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中,我们密切关注“二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在民事检察条线推广地方先进经验,规范公告送达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案件实体公正。我们对一段时间内的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案件数据进行了分析,对依职权监督案件数量较多的省(自治区)开展书面调研,提出依职权能动履职的工作方案。
新京报:未来,检察机关将如何提升审判活动和执行的监督效果?
冯小光: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把握依职权启动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条件和范围,逐步规范依职权监督案件的办理程序。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推动检察监督由瑕疵类监督居多向深层次违法监督转变,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整体监督效果。
审判活动监督方面,要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规范依职权监督启动程序,增强发现线索意识与能力,加强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违法问题,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整体监督效果。对于履职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执行监督方面,对于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等人民群众反响较大并要求检察机关加强监督的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并积极协调共享相关执行信息。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依法进行监督。加强对民事非诉法律文书执行中违法情形的监督,从源头上促进仲裁和公证依法规范进行。
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 提高虚假诉讼线索发现能力
新京报:近年来,检察机关整治虚假诉讼成效如何?目前哪些领域虚假诉讼较多?
冯小光: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虚假诉讼监督工作。2019年5月,最高检发布第十四批虚假诉讼监督指导性案例;同年6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2020年7月,最高检就防治虚假诉讼制发“五号检察建议”。
五年来,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纠正虚假诉讼案件约4万件。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
新京报:对于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将采取什么方法惩治?
冯小光:我们将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建立对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常态化监督体制机制。同时,大力推广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虚假诉讼线索发现、筛查能力,大力推进民事案件虚假诉讼智慧监督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运用。
持续以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为依托,着力深化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成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制作普法影视资料、采写案例报道、举办检察开放日、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引导群众及时掌握了解虚假诉讼及其防范知识,努力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10.8万余件
新京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可以帮助诉讼弱势群体走出“有理却打不起官司、打不赢官司”的困境。近年来,这项制度实施情况怎么样?
冯小光:近年来,第六检察厅高度重视支持起诉工作,通过案件指导、工作简报等督促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为特殊群体起诉维权提供有力帮助。
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16万多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8万余件。统计数据表明,支持起诉案件具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多、支持起诉对象多元化、依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多等特点。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检相继发布5件民事支持起诉指导性案例和《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支持起诉工作。目前,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成效明显。
新京报:新的一年,检察机关将如何继续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冯小光:我们将出台关于支持起诉的司法解释类文件,不断规范支持起诉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
准确把握支持起诉制度的职能定位,依法支持、维护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势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审慎拓展支持起诉案件类型,防止支持起诉制度滥用和对象泛化。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凝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各方力量,以“我管”促“都管”。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3/t20230306_6063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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