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校园,以案普法促成长
时间:2023-02-1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把庭审搬进校园
让学校师生
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
身临其境学习法律知识
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2月14日,会泽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一起走进会泽县东陆高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唐某故意伤害案和何某盗窃案,东陆高级中学部分老师和学生旁听了庭审过程。
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证据,并通过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对唐某和何某进行法治教育,同时也向旁听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通过庭审,被告人唐某和何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不仅拉近了检察官与广大师生的距离,也让师生们对检察工作、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了解,让学生们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实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qj/202302/t20230218_4005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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