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会:点赞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99.03%赞成率表决通过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1月13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会后,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检察院工作报告,同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表示,检察院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地对过去5年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总结,敢于直面问题,能够找到良策,对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值得点赞。
代表们认为,过去五年,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司法为民,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聚焦检察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聚焦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聚焦基层基础,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全区检察工作实现了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的巨大变化,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稳进提升。
代表们建议,全区检察机关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落实见效,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检察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助力法治内蒙古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1/t20230117_3967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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