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时间:2023-02-0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53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后激动地说。
近日,嵩明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助力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共计143万元,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检察+行政” 协同发力
嵩明县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与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建立农民工欠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1月,承办检察官通过“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发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存在欠薪情况,检察官立即调取该公司欠薪登记信息、行政处理文书,及时联合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召开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研讨等方式会商、交流,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监督方式,共同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能动履职 助力维权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嵩明县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持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办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薪监督案中,为确保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深入该公司现场向企业了解经营情况,调阅工人名册、考勤记录、工程合同等相关材料,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宣传、解读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劳动者知权维权。
公开听证 纾解民忧
近日,嵩明县检察院召开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薪监督案整改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会。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案情,并进行释法说理。县人社局就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在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后,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农民工达成协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53名农民工支付欠薪共计143万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嵩明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当好人民群众的“护薪人”,做好民企的“老娘舅”。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301/t20230129_39752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4-02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委周祥祺...
- 2025-03-26致中共福建省委周祖翼...
- 2025-03-26致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
- 2025-03-26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
- 2025-03-26致宁德市人民政府党帅...
- 2025-03-26致福建省人民政府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