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牡丹区:“精准监督+暖心救助”解急难
时间:2023-02-0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刘志 冯淑庆)官司赢了,但是赔偿却迟迟不能到位,“执行难”问题一直是群众的揪心事。日前,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通过“民事执行监督+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办理了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向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2022年盛夏的一天,一对夫妻冒雨走进了牡丹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妻子刘大姐今年55岁,为了维持生活,这些年她一直在当地村民万某开办的工程建筑企业务工。2019年12月22日上午,因大雾能见度较低,刘大姐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被塔吊钢丝绳甩落在地。经鉴定,刘大姐腰部、手腕两处均为十级伤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刘大姐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了10余万元,万某仅垫付4万元,其余均是刘大姐向亲戚朋友借的。后刘大姐将万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扣除万某先前已垫付的4万元医疗费,还要再赔偿刘大姐12万元。判决生效后,万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刘大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认为,万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都判了,但老板就是不赔钱,我现在也没办法出去打工赚钱,这日子可怎么过?”刘大姐夫妻对接访的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并帮他们整理好申请材料。
受案后,牡丹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被执行人万某及申请人刘大姐夫妇多次沟通,并实地走访调查,查明万某家有一辆面包车,万某之妻每月还有一笔固定收入。据此,检察官认为法院的执行裁定可能存在错误,并于2022年8月向法院建议恢复执行,并积极与执行法官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同年9月28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万某每月向申请人刘大姐支付赔偿金2500元,直至付清为止。
虽然案子办结了,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一直牵动着检察官的心。2022年初冬,该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值班检察官得知,刘大姐家曾因失火,财产几乎烧尽,还欠有10余万元外债,她的身体又因事故致残,很可能因案致贫;刘大姐的儿子是现役军人,属于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对象。随后,检察官经过实地走访调查,认为刘大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建议她提出救助申请。日前,检察官已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刘大姐家中。
事后,该院还与被救助人属地菏泽市高新区政法委、民政部门、村委会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从政策、物资、心理等方面开展综合帮扶救助,改善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处境。
据了解,自2022年以来,牡丹区检察院通过“民事监督+司法救助”一体化机制办理案件19件,占司法救助案件总数的28%。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1/t20230113_598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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