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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时间:2023-02-06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先锋网

  对于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现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负责地进行研究,审查其入党的有关材料,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并指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于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应与本单位(居住地)其他的入党积极分子一样,进行经常地培养教育和考察。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如未收到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催要。

  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全面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来源:共产党员网


原文链接:http://www.tjzzb.gov.cn/dwzs/202302/t20230203_94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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