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晓!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活动内蒙古三篇论文获奖
时间:2023-01-0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通报表扬
2022年7月至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联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举办了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活动。经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172篇。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刘伟光撰写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中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查认定》获评三等奖,通辽市检察院王彦春、王月撰写的《少捕慎诉慎押背景下审前羁押问题纠偏》和通辽市检察院杨璐撰写的《审查起诉阶段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研究——以2017-2021年L市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案件为分析对象》获评优秀奖。
希望各级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和检察人员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新时代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等奖
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中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查认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刘伟光
优秀奖
少捕慎诉慎押背景下审前羁押问题纠偏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王彦春 王月
审查起诉阶段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研究——以2017-2021年L市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案件为分析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杨璐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1/t20230105_39466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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