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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航新征程 | 吐鲁番:派驻监督“四项机制” 推动“两个责任”高质量落实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我们着眼于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把建立推行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定期会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摆在突出位置,有效推动了政治责任落实。”近日,在吐鲁番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座谈会上,派驻机构人员围绕如何发挥派驻机构优势、推动“两个责任”高质量落实,谈体会、讲认识。

  吐鲁番市纪委监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到被监督单位市财政局开展日常监督,查阅相关账目凭证。.jpg

  吐鲁番市纪委监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到被监督单位市财政局开展日常监督,查阅相关账目凭证。

  该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建立推行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定期会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决定党员处分事宜、通报日常监督发现问题,以及与党组织书记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等四项机制,通过“嵌入式”监督、良性互动,切实形成同题共答、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格局,有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吐哈公安分局一年内两名干警‘落马’,其背后的症结到底在哪儿?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根据往年案例,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吐哈公安系统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调查,追根溯源,剖析背后成因,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为推动扛牢政治责任,该市各派驻机构会同党组(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日常监督,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梳理有效措施。同时,派驻机构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共同讨论,围绕加强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以及存在问题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为避免与被监督单位衔接时出现“空档”,落实时出现“真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日常蹲点+专项检查+节点督查”监督模式,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政治生态总体状况,精准实施政治监督,发现问题经梳理分类,按程序报联系监督检查室审核、委分管领导批示后,对一般性问题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监督检查反馈单等方式通报被监督单位,突出性问题由派驻机构负责人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通报,并限期整改;普遍性问题通报各监督单位一体整改。

  吐鲁番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对照《被监督单位(部门)勤政廉政安全风险防控评估办法》,规范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jpg

  吐鲁番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对照《被监督单位(部门)勤政廉政安全风险防控评估办法》,规范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

  “我局廉政风险点表现在全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各环节......”近日,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通报局属运政科岗位职责及工作人员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等情况。该纪检监察组将去年制定实施的《被监督单位(部门)勤政廉政安全风险防控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根据岗位权力大小、安全风险发生几率、危害损失程度等情况,将勤政廉政安全风险确定为三个等级,有的放矢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内部监督。

  为扎实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党组(党委)对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每月报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处案件情况;立案审查调查和党员干部处分事宜,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沟通协调,充分交换意见,意见不统一的按程序报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将处分意见通报党组(党委),切实推动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于此同时,为规范权力运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定期会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判政治生态、与党组织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参加党组(单位)会议、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吐鲁番市纪委监委张甫军| 责任编辑 裴华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50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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